2020佛山二手房限购条件/2020佛山二手房限购条件
限购条件:在禅城全区,桂城、大沥、里水、大良、陈村、北滘、乐从,本市户籍仅可购两套,非本地户籍在限购区购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税或社保,且补缴不算;已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房。
另外,针对商品房交易价格备案管理也加强了规定:各区划定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标准,超过备案价格的不备案、不发证、不销售。
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公文如下:
根据佛山住建局统计数据显示,4月佛山二手房网签12077套,一手房网签仅8267套,二手房甩一手房好几条街,这是佛山楼市历史上首次出现一二手房成交量倒挂现象。
二手房市场的火爆程度可见一斑,像千灯湖板块这样的区域,甚至出现了单价3.8万/平米成交的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531新政之后,外地人购买佛山限购区域的唯一通道被彻底堵死,还能购买的仅剩三水、高明、南海西部如狮山、丹灶、西樵、九江以及顺德伦教、龙江等非限购区域,可选范围将进一步缩小。
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非限购区域的成交量和房价水平会因为更多购买力的进入而进一步提高。
限购条件:在禅城全区,桂城、大沥、里水、大良、陈村、北滘、乐从,本市户籍仅可购两套,非本地户籍在限购区购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税或社保,且补缴不算;已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房。
另外,针对商品房交易价格备案管理也加强了规定:各区划定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标准,超过备案价格的不备案、不发证、不销售。
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公文如下:
根据佛山住建局统计数据显示,4月佛山二手房网签12077套,一手房网签仅8267套,二手房甩一手房好几条街,这是佛山楼市历史上首次出现一二手房成交量倒挂现象。
二手房市场的火爆程度可见一斑,像千灯湖板块这样的区域,甚至出现了单价3.8万/平米成交的案例。
需要说明的是,531新政之后,外地人购买佛山限购区域的唯一通道被彻底堵死,还能购买的仅剩三水、高明、南海西部如狮山、丹灶、西樵、九江以及顺德伦教、龙江等非限购区域,可选范围将进一步缩小。
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非限购区域的成交量和房价水平会因为更多购买力的进入而进一步提高。
-
2025年三水大塘中心广场迎春花街摊位招募,欲报从速!
-
广东省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D1座2层10轴至15轴之一物业项目出租
-
南海桂城街道平洲东信南路东侧大德路南侧商铺(原工商银行)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桂城街道天富科技中心3号楼101单元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丹灶镇星耀路6号东侧地块租赁公告
-
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F3地块网上挂牌出让
-
南海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96-2地块厂房租赁公告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龙高路南侧D3-3地块网上挂牌出让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晋昌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4年第2期)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地块、F地块、广台高速北侧地块(B地块)苗木公开竞
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费用标准是多少?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带来佛山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1、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步骤一: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步骤二: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步骤三: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步骤四: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办理地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757-1234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城门头西路4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二手房交易详细流程以及相关信息
须知(五)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又需再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交易流程
一、卖方提前还清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四)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二、买方再办理银行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三、买方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四、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原银行(公积金)提前还清了原贷款后,买方需要再办理银行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二)第二至第六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如买方需要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须知(三)第三至第九条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说明: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一、办理条件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2、《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办理材料
初始登记
佛山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转移登记
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变更登记
佛山市所有权预告变更、注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注销登记
佛山市所有权预告变更、注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使用高明区网上审批大厅申报事项,应充分了解办事指南及网上申报的操作步骤。
2.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过程中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单,并认真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吝真实、正确和完整。提交时系统将对所填报信息进行自动格式化审查,如不符台填写要求,系统会自动提示。
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可迭择上传电子文档、证照验证、窗口递交、速递服务四种方式。
》申请人选择上传方式时,需按要求提交正确格式和大小的电子文档。
》申请人选择证照验证方式时,需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证照信息,提交后系统将做自动比对。
》申请人选择窗口递交方式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住申请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超过时限未提交,系统会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迭择速递服务方式时,请先阅读速递服务指南,了解服务流程及资费标准,并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寄件人信息。
四、办理时限及查询方法
审批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可通过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查询。
一、办理条件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2、《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办理材料
初始登记
佛山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转移登记
佛山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变更登记
佛山市所有权预告变更、注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注销登记
佛山市所有权预告变更、注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使用高明区网上审批大厅申报事项,应充分了解办事指南及网上申报的操作步骤。
2.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过程中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单,并认真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吝真实、正确和完整。提交时系统将对所填报信息进行自动格式化审查,如不符台填写要求,系统会自动提示。
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可迭择上传电子文档、证照验证、窗口递交、速递服务四种方式。
》申请人选择上传方式时,需按要求提交正确格式和大小的电子文档。
》申请人选择证照验证方式时,需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证照信息,提交后系统将做自动比对。
》申请人选择窗口递交方式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住申请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超过时限未提交,系统会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迭择速递服务方式时,请先阅读速递服务指南,了解服务流程及资费标准,并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寄件人信息。
四、办理时限及查询方法
审批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可通过网站、短信、邮件等方式查询。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