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镇居民养老金怎样计算/佛山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居民+职工)
佛山养老金计算方法
申请条件
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在佛山市申请按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为男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和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55周岁,下同);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本省外市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外省户籍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缴费工资基数按申请时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目前为3376元至2026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3376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675.2元。
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材料
1、地税机关已审核的《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5、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6、《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参保流程
1、参保单位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对象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居民养老保险费分设30元/月、40元/月、50元/月、60元/月、70元/月、8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十个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参保人可以选择十个缴费档次中的任一档次按月参保缴费,但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如需调整缴费档次,可于每年12月申请。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
❷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属于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❷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外市户籍人员报送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注:1、在地税代签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提供;2、银行借记卡还需提供开户证明或打印带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各区材料不尽相同,大家可在佛山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各区详细办理指南
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负担全部缴费比例(单位负担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之和)。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3376元至20268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缴费比例:20%(个人8%,单位1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时间
今年1至9月的增加额已在9月30日补发,预计10月增加额将在本月发放。
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75岁以上人员高龄津贴补贴发放时间
高龄津贴是单列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预计为本月(10月)底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发时间
养老金上调将在今年内落实到位,并从1月份开始补发差额。
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增比7.1% 2016佛山退休工资调整 佛山养老保险金高龄补贴 2016佛山养老金上调
佛山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佛山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含)后取得我省户籍的人员;
❷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属于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
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❷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
❸ 佛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佛山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佛山南海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人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止。
此类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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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职工基本养老金补发退发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离退休人员由于首发退休待遇时间核定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补发退发待遇;
(2)原已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实施(2007年8月15日)前已经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养老待遇后,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3)出国定居人员待遇补发预发的审批。
业务情形 1: 离退休人员符合补发退发养老金情况的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本事项适用申请条件是离退休人员符合补发退休金,提出申请的。
业务情形 2: 职工养老保险出国定居补发/预发养老待遇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未按时提供健在证明的出国定居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查明其健在状况后,根据政策再行补发/预发有关待遇。
业务情形 3: 退回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原已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实施(2007年8月15日)前已经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人员,提出申请的。
二、申请材料
表1 离退休人员符合补发退发养老金情况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申请人符合补发退发养老金情况的,核原件收复印件
1
1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
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核原件,收复印件。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1
1
纸质
表2 退回已领的一次性养老待遇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表
由申请人书写,无固定格式
1
0
纸质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材料
核原件收复印件
1
1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
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
1
纸质
表3 职工养老保险出国定居补发/预发养老待遇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中国驻国外领事馆出具,申请人亲临办理的则不需要提供该资料
1
0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
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
1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接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接收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补发退发核对表》,一式两份;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25个自然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修改为4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补充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98号)第二十二条?单位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者对社保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有异议,......。受理后,养老待遇核发环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办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同济西路七号2号楼103室
0757-82981134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车,在劳动局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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