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1月普通话测试地点/广东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普通话测试地点
禅城区同济西路5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同济校区科学楼(原佛山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则,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场审核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测试成绩及证书查询网址
http://gd.cltt.org/pscwgd/Web/Login/pscp01001.aspx
交通提示: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名点可乘公交车:121、158佛山科技学院北门站,101、109、134、136、140、143、157、208、238、251、桂26佛山科技学院南门站。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测试点(同济西路5号)可乘公交车:地铁同济路站;112、113、115、118、127、137、158、160、259路车同济路口站。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推荐阅读:广东省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2014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广东省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广东省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流程:广东省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考后审查程序:广东省药师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审核程序
审查资料:广东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试时间:广东省药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
有关事项:广东省药师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
表格下载:
广东省初级药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
广东省中级药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
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排出炉 想当老师看过来
笔试时间: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在11月5日举行
面试时间:2017年1月7―8日举行。
导语: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发文,明确面试报考条件及方法、面试内容与程序、面试工作安排等。
注意:凡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面试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参加教师资格面试。
面试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具体报名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并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聘用人事(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原件到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并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15元/人/次)。
◎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一周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区设置:每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设立1个考区,每个考区依据面试人数情况,在考区内设置1个或若干个满足面试要求的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
面试科目: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 (学段)一致。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
◎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国家未提供统一的面试试题,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要求,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程序:
◎候考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抽题
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备课
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回答规定问题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备课环节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评分
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常见问题:
教师资格考试的依据是什么?
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文件开展实施的考试项目
教师资格考试的意义是什么?
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认定时间
9月12日至9月20日(每天7:00-24:00)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认定范围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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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方法:
凭 “二代身份证”刷卡进入(或离开)读书驿站。
图书借阅方法:
1、首次借书,读者须在自助借还机上开通“二代身份证”借书功能。已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成员馆中开通身份证借阅功能者,不需办此手续。
2、读者自选图书,将图书摆放在自助借还机的感应区域内,按自助借还机的界面提示办理借书手续。
图书归还方法:
将图书摆放在自助借还机感应区,按自助借还机界面提示办理还书手续。还书时请仔细核对书名和数量,还书成功后,请将图书放回书车或书架。
图书续借方法:
图书借阅期(30天)内,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30天。(续借电话:86392227)
逾期还书处理办法:
1、图书借阅超过规定天数未能如期归还的,请先在读书驿站内办理还书手续,再到区图书馆服务台按规定捐赠“扶困助学金”(违约金,每册每天收取0.1元。)
2、逾期还书累计超过60天,二代身份证将被自动“锁定”借书功能,请先在读书驿站办理还书手续,再到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解锁”手续。
驿站图书借阅规则:
1、读书驿站内图书一次可借10 册。
2、读书驿站内图书可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内通借通还,但只限书面具有“自助(智能)图书馆”标识的图书。
3、读者已开办其它类型的借书证,但没有开通“二代身份证”功能,须到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身份证绑定”手续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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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书驿站无人值守,读者自主完成各种操作,请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勿把未办理手续的图书带出读书驿站。
佛山读书驿站驿站使用指南
超期文献免违约金活动
佛山市图书馆开展超期文献免违约金活动啦!2017年1月29日(大年初二)至2017年2月28日,佛山市图书馆将会免除读者因文献(图书、期刊、音像资料)超期所产生的全部违约金,读者可以在佛山市图书馆1-4楼各服务台享受到此服务。
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9日(大年初二)至2017年2月28日
活动地点: 佛山市图书馆1-4楼服务台
注:
1.读者归还文献后,若有文献超期,需到各服务台享受超期文献免违约金服务。
2.活动结束后,违约金收取将恢复正常,即金额从到期之日起算起(含活动期间)。
地 址 :佛山市佛山新城华康道11号
开放时间 :佛山市图书馆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9:00-17:00。自助图书馆开放时间为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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