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车船税征收地点/佛山车船税缴纳指南
禅城区车船税征收地点
代征点名称
地址
电话
佛山市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禅城区江湾二路马鞍街
82705766
佛山市汇德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禅城区江湾二马路马鞍街1号、2号
82262299
佛山市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禅城区河滨路尾扶西村工业区内市粮油食品公司北面地块的厂房
82809603
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禅城区朝安南路中段
82734966
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禅城区清风路60号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办公大楼三楼
82210229
禅城区清风路60号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大院内4号楼(新车检验区旁)
82582255
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澜石办事处
禅城区金澜南路兰苑楼一楼(交警二中队楼下)
83316165
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南庄办事处
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一座(南庄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2521021
禅顺通机动车检测公司
禅城区南庄吉利村杏吉路社边大巷段
85390318
佛山市绿景交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禅城区南庄镇禅城经济开发区罗格园弘德路以东湖田路以西地块
83961502
车船税自助终端机分布地点
自助终端机设置地址
台数
具体地址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地方税务局24小时自助办税厅
1
魁奇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1
魁奇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祖庙地税分局自助厅
1
福华路玫瑰街2号
张槎地税分局自助厅
1
张槎四路13号
南庄地税分局自助厅
1
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0号
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
1
华宝南路13号(饭堂旁边)
备注:从2014年6月起,佛山市车主可通过地税部门任何一台具备“车船税缴纳”功能的自助终端机缴纳车船税,不受车辆登记地限制。已完整登记车辆信息的车主缴纳车船税时,需要携带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和银行卡,正确输入车辆号码和车架号后4位,即可通过刷卡缴款,取得完税凭证(电子缴款凭证),并可凭该完税凭证到各区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
办事说明:佛山车船税应该如何办理缴纳业务?办理车船税缴纳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车船税缴纳指南。缴纳期限
缴纳期限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注:新车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缴纳税额(一)乘用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摩托车:
应纳税额=车辆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二)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应纳税额=车辆的整备质量吨位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三)机动船舶:
应纳税额=船舶的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四)游艇、辅助动力帆艇:
应纳税额=船舶的长度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广东省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表
缴纳材料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未取得车辆登记证书的,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
(新购车辆第一次缴纳车船税需提供以上1、3的资料,已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只需提供第2点的资料)
缴纳地点顺德区地税局均安分局
电话:0757-2538665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永安路2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顺德区地税局杏坛分局
电话:0757-2778233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杏龙路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佛山各区地税局地址
查询服务
用户可凭储值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查询储值卡消费信息。
密码管理
(1)更改密码: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直接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修改储值卡的密码。用户提供正确的储值卡卡号及密码,输入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注册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储值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密码重设。
粤通卡·龙卡简介:
是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联名卡。凭粤通卡•龙卡走高速公路ETC专用通道无需等待1秒通过 、省内缴交高速公路通行费9.8折 。
准备资料 :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2、本人行驶证原件。3、如行驶证为配偶名下,请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
ETC借记卡:即刻出卡——充值——安装电子标签。(全流程仅需10分钟)
ETC 信用卡:提交申请表——成功通过信用卡审批——制卡——寄卡——激活卡片(等待5个工作日)——安装电子标签。(全流程需要15-20天)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 、含越野型)使用15年。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
佛山车辆报废年限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联系电话:82962829
南海车管所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联系电话:86252509
顺德车管所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联系电话:22835101
三水车管所
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联系电话:87732412
高明车管所
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费用
不收费
车型
报废年限
可否延缓
最好可延
强制报废年限
依据
非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15
可
不限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10
可
10
20年
旅游客车
10
可
10
2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轻货、大货车
10
可
5
1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
8
否
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
8
可
4
12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
8
可
4
12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可
适当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全挂车
10
可
5
15年
半挂车
10
可
5
15年
牵引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三轮农用
6
可
3
9年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
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四轮农用
9
可
3
12年
正三轮摩托
7-9
可
3
10-12年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
其他摩托
8-10
可
3
11-13年
其他汽车
10
可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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