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通卡(储值卡)信息查询/佛山银行免费办理etc指南
查询服务
用户可凭储值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查询储值卡消费信息。
密码管理
(1)更改密码: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直接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修改储值卡的密码。用户提供正确的储值卡卡号及密码,输入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注册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储值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密码重设。
粤通卡·龙卡简介:
是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联名卡。凭粤通卡•龙卡走高速公路ETC专用通道无需等待1秒通过 、省内缴交高速公路通行费9.8折 。
准备资料 :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2、本人行驶证原件。3、如行驶证为配偶名下,请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
ETC借记卡:即刻出卡——充值——安装电子标签。(全流程仅需10分钟)
ETC 信用卡:提交申请表——成功通过信用卡审批——制卡——寄卡——激活卡片(等待5个工作日)——安装电子标签。(全流程需要15-20天)
粤通卡(记帐卡)是“先消费、后付款”的卡,用户通过高速公路缴费站时,暂时不用交费,电脑记录通行情况,系统将自动、分次从授权帐户中划扣客户名下记帐卡相关费用。每个记帐卡都必须和某个银行账户相联,用户要保证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金额以支付通行费用,否则记帐卡会被停止使用。记帐卡可以在粤通卡服务网点或银行代理点申请办理,省联合电子公司也提供上门办理的服务。
注:记帐卡只对有信用的企事业单位发行,用户在申请时需提供足够的信用保证,例如提供信用担保或保证金等。在通过了省联合电子公司的信用评估后,用户支付卡的成本费用,即可领取记帐卡。
粤通卡(记帐卡)属于记名服务,客户选择记帐卡时,必须登记客户资料、客户银行转账结算帐户,通过省联合电子公司信用审批后,客户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费结算如同银行代扣水电、煤气费用一样方便,客户的消费发票由省联合电子公司每月定时邮寄。
佛山粤通卡(记帐卡)使用特点:
1、刷卡消费,电子交易
持卡可在高速公路刷卡支付通行费,无需缴纳现金,司乘人员无需携带大量现金出行,安全又方便。单位使用记帐卡,可大幅减少司机备用金,财务资金管理更加严谨。
2、先用后付,自动划帐
刷记帐卡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计算通行费、记录通行信息,上传粤通卡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帐户中划扣记帐卡相关费用,安全、准确、可靠。
3、自动缴费,方便快捷
记帐卡可配合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使用,免停车通行自动收费车道,快速、便捷、安全,节省通行时间,减少车辆磨损和油耗。
4、查询清单,清晰明了
系统可随时查询详细的车辆通行记录清单,提供清单邮寄服务,用户可对车辆出行情况以及费用情况进行有效核对和监管,不必担心司机违规用车;同时银行帐务清晰明了,无需担心银行扣错帐。
5、汇总发票,报销方便
系统按月汇总发票,可按帐号或按卡每月出具一张专用发票,对需要报销的用户尤其方便。
尊敬的地标粤通卡用户:
我省纳入全国ETC联网区域之后,广东地方标准(下称“地标”)粤通卡已不符合国家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应用标准。自2014年4月起,我司多次延长地标粤通卡升级期限,以保证地标粤通卡用户顺利升级。为适应推进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工作要求,我司定于2016年11月15日起不再为地标粤通卡提供各项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司自2016年8月15日起提供的地标粤通卡免费升级为国标粤通卡的换卡服务,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我司自2014年4月28日启动的地标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国标化免费升级活动,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请尚未升级的地标粤通卡用户务必依照本公告的指引尽早完成国标化升级,以免影响使用 。
特此公告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车主办事
办理条件
地标粤通卡(单卡)用户,具体为2014年4月以前发行的储值卡、记账卡、中石油联名卡及其他类型的地标粤通卡,银行联名卡除外。
办理时间
自2016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止。
办理地点
客服中心各营业部辖下营业网点,包括中心营业厅、市区服务点及高速公路办卡点,各办理点地址、联系方式与营业时间详询96533。
佛山粤通卡办理地点
办理手续
办理产品升级时,用户须将地标粤通卡(单卡)带往办理地点作为升级凭据。
①单位用户
单位用户可凭粤通卡密码+行驶证原件前往办理;
或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其中之一,加上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未绑定粤通卡)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②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可凭身份证或粤通卡密码、车辆行驶证原件(未绑定粤通卡)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备注:如车主与持卡人非同一名称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
一、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我市规定车船税的缴纳期限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新车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车船税缴纳方式
车船税缴纳有以下四种途径:
(一)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的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二)市民之窗自助缴纳
禅城区、南海区车船税纳税人可持二代身份证和有银联标示的银行卡通过辖区内的“市民之窗”自助终端缴纳车船税、补打车船税缴款凭证。
“市民之窗”自助终端分布在禅城区、南海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大型小区、企业园区、大型商场、商业银行等场所,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税,自助终端分布详情可关注“佛山市民之窗”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地税窗口申报缴纳
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车船税征收点申报缴纳。
三、缴纳车船税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应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2.应税车辆为单位所有的,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应税车辆为个人所有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纳税人以前年度已经提供上述所列资料信息的,可以不再重复提供。
3.购置的新机动车,应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复印件;购置进口机动车,应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及复印件;
4.已完税或免税的机动车,应提供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5.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地税征收点办理所需资料: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2.《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首次申报或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
3.《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首次申报或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
4.纳税人身份证件;
5.车船产权证(行驶证);
6.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
四、车船税门前征收方式缴纳地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车船税属于全省通办的业务,纳税人可以到全省通办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另外,纳税人也可以到佛山市内(顺德区除外)的车船税征收点进行办理。具体办税地址可详见附件(附件1)。
五、逾期申报纳税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
六、查询车辆是否已缴纳车船税的途径
(一)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自助查询,具体路径为:“我要查税”——“地税涉税查询”——“车船税查询”,输入相关车辆信息进行查询。
(二)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在线咨询,提供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和车架号,由在线咨询坐席进行查询。
(三)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提供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和车架号,由坐席人员进行查询。
2.点击“车船税缴款”,经身份认证后,输入纳税年度和验证码,进入申报。
3.选择需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在页面最下方按“确认申报”。
4.输入银行卡等信息完成快捷支付。
5.公众号内点击“我要办税——涉税办理”,选择“缴款凭证下载”,点击“车船税缴款凭证打印”,输入纳税年度后,进入凭证查看页,选择车辆,查看或下载电子缴款凭证。
注意:电子缴费凭证必须下载后打印出来后才可作为车辆年检的有效凭证。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三)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