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松柏坑复垦项目剩余土方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Z2022-02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安排,现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松柏坑复垦项目剩余土方进行开标,定于2022年 7 月 11 日 上 午 10:30分 在我所开标室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公司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出让土方的土质主要为填土用岩土,储量约25.23万立方米,按现状出让。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松柏村西南侧。
(三)出让合同期限:签订合同期起4个月内。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确认后可适当顺延。
(四)交易底价:262.3701万元(贰佰陆拾贰万叁仟柒佰零壹元)。
(五)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2天内向招标单位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六)投标保证金:30万元(叁拾万元整)。
(七)履约保证金: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当天以中标单位名义将履约保证金款项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八)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合同,以公示的合同为准。
(九)投标单位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公示的合同)。
(十)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十一)中标单位在土方施工和外运过程中,须委托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道路运输资格的单位进行。
(十二)本公告中的土方储量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负。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单位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资源量评估勘查工作报告、测量图纸等可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查看。
二、投标须知
(一)本项目所有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所不承担责任。
(四)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于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土方出让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拟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竞标条件
1.中标方需在签订合同期起按照相应地块分区时间节点前完成标的土方的开挖及清运工作(分区土方量详见附图),土方开挖的标高、边坡需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对红线内土地平整至设计标高,并且标的土方的开挖及清运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需同意接受招标单位及其委托单位广东友元国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监督。项目开挖及清运地块分区时间节点如下:
1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9自然日前完成;
2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自然日前完成;
3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15自然日前完成;
4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0自然日前完成;
5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5自然日前完成;
6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5自然日前完成;
A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5自然日前完成;
B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5自然日前完成;
C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自然日前完成;
D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5自然日前完成;
E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自然日前完成;
F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自然日前完成;
H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5自然日前完成;
G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6自然日前完成;
I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自然日前完成。
中标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上述的开挖及清运时间节点完成的,需按逾期的地块每个分区每日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向招标单位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时间由招标单位委托实施单位进行认定。如因中标方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逾期违约金不予退还。
2.中标方需聘请有资质的作业队伍实施开挖、外运等工作,于签订合同期起4个月内完成土方清运工作,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确认后可适当顺延。中标方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环保、城管等部门的要求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环保措施;拒不按要求实施的,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现状收回出让资产。中标方如不按标高要求开挖,或越界、超层开采的,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现状收回出让资产,并报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开采行为。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含港澳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4.同意书(详见附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投标人方能取得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凭转账凭证(盖公章),填写投标保证金申请表,提交到财务室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事项咨询联系电话:0757-88825880,联系人:周小姐。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10: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10:30分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投标单位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262.3701万元(贰佰陆拾贰万叁仟柒佰零壹元)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为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元/次,直至无人举牌为止。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757-88220520 联系人:吴先生
实施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
联系电话:0757-88212899 联系人:杨先生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华路313号2楼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同意书
荷城街道办事处:
本人/公司 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荷城街道江湾社区松柏坑复垦项目剩余土方出让项目相应地块分区时间节点前完成标的土方的开挖及清运工作,土方开挖的标高、边坡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对红线内土地平整至设计标高,且该项目的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接受你办及其委托单位广东友元国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监督。
项目开挖及清运地块分区时间节点如下:
1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9自然日前完成;
2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自然日前完成;
3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15自然日前完成;
4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0自然日前完成;
5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5自然日前完成;
6号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5自然日前完成;
A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5自然日前完成;
B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5自然日前完成;
C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自然日前完成;
D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5自然日前完成;
E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自然日前完成;
F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自然日前完成;
H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5自然日前完成;
G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6自然日前完成;
I区地块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0自然日前完成。
如本人/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上述的开挖及清运时间节点完成的,同意按逾期的地块每个分区每日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向你办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时间由你办委托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荷城管理所进行认定。如因本人/本司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你办有权解除合同,逾期违约金无需退还。
同意人/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2022年 月 日
为全力打造一流群众信访诉求矛盾调解综合服务平台,6月29日上午,龙江镇举办龙江镇智联解纷中心、顺德区龙江镇“庭所共建”工作站、佛山市正和调解委员会驻龙江镇智联解纷中心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
作为顺德区首个推出智联诉源云上调解新载体的镇街,龙江镇“诉调”“警调”“访调”等“六调”全链条多元调解模式再升级,将整合、优化人民法庭与司法所的人力、智力、平台资源,推动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提升龙江镇社会治理水平。
顺德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晓明,顺德区信访局副局长邓毅光,顺德区司法局副局长黄加慧,龙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成亮,龙江镇党委副书记毕景刚以及相关办所负责人等出席了本次活动,现场观摩智联解纷中心在线模拟联调,并参加了龙江司法所与龙江法庭庭所共建签约仪式。
龙江镇智联解纷中心在今年5月份进驻“信访超市”并试运行,具体统筹全镇调解工作、协助开展诉前和解工作、统一登记调解需求、兜底调处复杂案件,实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各类群众纠纷。
“解纷中心”作为总枢纽,在镇公服办、龙江法庭、龙江镇总商会及新市民商会联合会,以及龙江、龙山、西庆社区民警中队单位分别共设立6个联系点,形成“1+6+N”工作体系,通过各个联系点在线云调解、自助立案等功能的诉源治理终端,我镇可根据实际需要为辖区群众就地就近通过网络云端即能实现纠纷的在线联调。试运行以来,“解纷中心”已成功调解案件15宗,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
伍成亮镇长在听取龙江镇智联解纷中心“1+6+N”工作体系、司法所与基层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工作机制介绍后,指出龙江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智能化服务品牌,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体验;要联动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力量,专业、专注、专心搭建一流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更要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解纷中心”能够有效在诉前化解案件,构建起司法所与基层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工作机制,形成“法司联调、庭所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联调机制,由法庭提供诉前专业指导与诉中司法服务。法庭收到的诉讼案件,承办法官认为需要“中心”协助调解的,可将案件移至“中心”调解或邀请调解员到法庭调解。另外,各联系点可就近提供群众线上庭审,适时现场调解员可提供相应调解意见促成案结事了。
为强化处置合力,龙江镇“信访超市”不断完善诉前和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群体诉求服务。在上级的支持下,引入“粤心安”专业社会力量,通过“1+3+N”工作模式,搭建“信访超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各类调解队伍等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力量和资源,全力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本地群众信访诉求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近日来,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密闭公共场所、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共派出检查人员64人次,检查场所62间次。
6月29日上午,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陈丽湘、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主任刘青兰带队检查了托育机构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检查组一行来到了家合籽儿童成长中心,详细了解了机构的活动室、保健室、课室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询问了入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机构定时通风换气、日常消毒、晨午检情况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幼儿健康台账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内容,并对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应急处置预案、消毒工作等给予指导。
陈丽湘对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开展工作,细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并落实健康台账,正确引导师生、家长科学防控。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在石湾镇街道社康中心新冠疫苗接种点,检查组一行详细了解接种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预检登记、信息录入等接种疫苗流程,认真询问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接种能力、疫苗管理及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等情况,并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疫苗接种情况的汇报。
陈丽湘强调要重视接种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坚持预防感染的防控底线,经常性自查疫情防控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做到坚决不放松、不懈怠。
连续多天对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指导行动,增强了各场所的疫情防控意识。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场所总体疫情防控意识良好,严格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进行“回头看”。
陈丽湘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放松,石湾镇街道将继续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认真梳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以查促改、以查促优,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转载: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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