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中心)室内精装设计
1.招标条件
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已由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40604-47-03-103315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中心)室内精装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6572m²,容积率≤7.8,为商业办公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77万m²,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39万m²。项目地下三层,地上三十八层,总建筑高度为196.35米。
2.3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900个日历天,最终以设计任务书及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7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季华路北侧、文华路东侧TD2020(CC)WG0020商服项目(城发中心)室内精装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 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为计费基数,按实际面积结算。结算时不因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6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 标 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园南大街星星花园国际花园2期23楼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 系 人: |
李工 |
电 话: |
0757-82902665 |
电 话: |
0757-82298632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185426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ddz15@126.com |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征集
请各区严格按照省厅入库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
二、完工评价
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实施。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单位于7月6日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提交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完工评价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汇总后,填写好《项目入库情况表》于7月8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工作。
三、入库评审
(一)企业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准备项目库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于7月18日前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为避免企业集中申报导致服务器变慢甚至崩溃,影响申报进程,请通知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待各区受理通过后,项目单位通过平台下载打印项目入库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于7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按照省入库通知要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和正式行文[含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我局。
(三)入库评审。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入库评审有关工作,评审结果将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网址:http://fsiit.foshan.gov.cn/)上向社会公示。按照省厅入库通知要求,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我市报送的项目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市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1/20(四舍五入取整)。项目库入库评审按照竞争性评审开展,入库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择优排序,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加强政策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于省入库工作时间较紧,请各区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做好工作铺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报送有关项目材料。我局将结合各区初审推荐的申请入库项目名单和专家组对项目完工评价的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入库申请单位的最终上报名单。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入库通知及后期省厅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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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方式 禅城区:82340856,南海区:86332245,顺德区:22831398,三水区:87755806,高明区:88885566)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因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2022年6月14日上午,均安生态监督管理所联同区监测站和镇交警中队在百安路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中,现场对5辆柴油车进行了尾气检测,经检测,3辆柴油车不达标,本着“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处罚一辆”的原则,现场执法人员对违法车辆车主予以行政告知并发放责令整改书,要求其立即到修理厂保养维修,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下阶段,我镇各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紧密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起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违法车辆的取证和处罚,坚决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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