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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佛山一胎登记办理手续(政策内)

时间:2020-09-20     人气:1106     来源:     作者:
概述:  1、领证对象:  (1)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未婚收养者),均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男方户籍在我省、女方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夫妻,其生育的子女符合我省规......

  1、领证对象:

  (1)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未婚收养者),均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2)男方户籍在我省、女方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夫妻,其生育的子女符合我省规定,需随父入户,或者已生育子女随夫生活一年以上且有长住趋势,或者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我省生育等情形,均可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同意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证明及女方在户籍地生活期间的婚育状况书面材料,经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后,可由男方户籍地发证机构发给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2、领证程序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

  (2)填写有关资料后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核发。

  *具体程序请咨询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

 



  办理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登记手续

  一、办理对象

  女方户籍登记在我市,已办理合法婚姻登记手续且已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妊娠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上述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登记手续,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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