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怎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最好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1.拟写好离婚协议书。
2.控制、调解好自己的心情。
3.尽量不要让亲友参加登记离婚的过程。
4.提前摸清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和所带的证件。
5.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一、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个人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的,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需要准备证明财产属于自己的证据及相关证件。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具体的婚期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拟好的协议书。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当事人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5、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二、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视地区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费标准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不高,因此,对于夫妻婚前财产差距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财产公证,保证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造成对簿公堂的局面。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实质作用是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那么公证行为与婚姻登记行为便没有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明文指出:“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可见,我国实行结婚登记的意义主要有三方面:
(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
(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婚姻登记采用了法律手段明确了婚姻双方主体的身份;婚姻法律法规则明确了婚姻双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而婚前财产的公证行为则是婚姻当事人通过婚前协议对婚后责任的落实,同样使得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婚姻法律法规尽力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作为出发点,而婚前财产公证同样能够产生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作用。
身份证丢了或者身份证过期了、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或者补办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是你知道吗,现在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了。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可办理异地身份证省份 :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
从11月1日起,可在佛山市异地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省份将增加至26个 。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
1、广东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到佛山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居民;
2、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佛山公民,都可以到省内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1、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补领:居民户口簿。
2、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非佛山市户籍居民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注: (1)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2)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暂时未能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
3、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 跨地市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仍需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不能纳入异地办理范畴。
办理流程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顺德区
地址:顺德新城区办证服务中心北面一楼(区政府正门斜对面)
预约须知
1、 我省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2、 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3、 网上预约,受理单位为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本预约系统不受理双方非广东户籍的当事人的预约申请。
4、 若预约已满,可到现场排队办理。
★建议使用IE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登陆佛山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请点击:
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子女的亲生父母;
5、继子女的亲生父亲或亲生母亲。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备注:根据收养对象的不同其规定的条件也不同。
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与收养一名的限制。
4、另外,收养继子女的,可以不受下列条件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4)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一、办理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二、申请材料
1、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收养登记证》
2、填写《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
3、申请人书写的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情况说明,解除原因,解除收养关系后抚养义务的承担,申请人签名盖指印)
4、 送养人出具有关收养关系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其相关证明
5、收养关系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6、收养关系当事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近期单人照各1张,每1张照片背面要注明其姓名
三、受理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窗口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
四、申请程序
当事人向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提出申请,经办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
五、申请时限及收费标准
20天内,10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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