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居住证要多久?/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流程附流程图
一、已进行居住登记:
在发送居住且在佛山市流管系统登记满6个月,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经商、就读的,可申领居住证。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取证。
二、未进行居住登记:
未进行居住登记的申请者,需要到居住地所属流管站进行居住登记,登记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居住证,成功办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取证。
办理方式:新市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或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网上办理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立即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①窗口办理的,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人应签名、复印清晰。
②网上填报的,可以直接将居民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材料
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后,受理的流管窗口对证明材料核查后,立即发放居住登记回执。其他无法即时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然后发放登记回执。
佛山单位设立集体户条件
[1]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厂房、办公楼、生活区的厂企单位,企业员工数量100人或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且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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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介绍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办理条件
1、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口所在地等发生变更或更正的,应到受理窗口办理换领手续。
注: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交回原证。
办理材料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分)。
4、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点击查看:居住证明材料详细说明
办理流程佛山居住证变更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办理。
基本办理流程:
1、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2、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办理地点禅城区流管办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
电话:82321916
南海区流管办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
电话:86399522
顺德区流管办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
电话:22832715
高明区流管办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电话:88638133
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电话:87700526
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与费用办理时限:
补领居住证、变更居住地址的,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换领居住证需缴纳20元工本费。
佛山疫情期间居住证续签可延期办情况: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能按期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的,提供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按以下两种情形界定、确认连续居住年限。
情况一:
居住证有效期于2020年1月1日及之后期满,且逾期未签注。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举例:
某新市民的居住证有效日期截止到2020年1月8日,但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办延期签注。当其在2020年2月16日申办延期签注时,应当视为按期签注。其中的2020年1月9日至2月16日空档期,视为连续居住,其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情况二:
居住证有效期于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期满,且逾期未签注。在2020年1月1日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统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举例:
某新市民的居住证有效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且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和之后都未申办延期签注。当其在2020年2月16日办理签注手续后,其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对上述两种情形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在2020年1月1日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期间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分别按上述两种情形计算办法相应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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