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证明办理材料/佛山户口注销办理指南
户籍证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说明:
[1]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
[2]非当事人或该户内的人员,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出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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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一般来说,公民当兵入伍或因为公民死亡、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才可以进行户口注销。那么,户口注销的办理手续是怎么样的呢?小编就为你整理出佛山户口注销办理指南。可以了解一下。办理条件
出国定居注销户口
经认定在国外已入籍或有居留权的。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公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公民在家死亡注销户口
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为在家死亡公民申报死亡登记。
办理材料1、出国定居注销户口
(1)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户主注销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员需确定新户主的,应带齐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及户口地址房产证,注销时一并确认新户主并变更户内其他成员的家庭关系。
2、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1)《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户主注销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员需确定新户主的,应带齐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及户口地址房产证,注销时一并确认新户主并变更户内其他成员的家庭关系。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公民在家死亡注销户口
(1)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或村(居)委、单位、医疗福利机构证明、辖区派出所证明等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4)注销户主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员需确定新户主的,应带齐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及户口地址房产证,注销时一并确认新户主并变更户内其他成员的家庭关系。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叁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户口注销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佛山户口注销费用:免费。
佛山居住证续期要多久
5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佛山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资料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数据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办理地址:佛山市各区镇街流管办
佛山禅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南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顺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三水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高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办理费用:免工本费
好消息! 办理佛山居住证更方便了!如果你符合以下这几个条件,不用居住登记满半年,就能拿到证了!
情况一:缴纳社保满半年群体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办理材料:流动人口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办居住证。
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地处所证明:
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1份。
办理流程:由受理单位受理申办人申请后,通过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申办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电子影像,提交县级流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办理居住证。情况二: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群体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办理材料:流动人口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由受理单位受理申办人申请后,通过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申办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电子影像,提交县级流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办理居住证。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说明
[1]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
[2]申请人申请办理迁出外省户口事项,外省公安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证明的。
[3]对非当事人或该户内中的人员,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原则,可以拒绝为其出具户籍证明。
[4]户籍证明可打印或手工填写。字迹要清晰,填写时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不得打印与手写混杂,不得涂改,证明须有承办人签章和出具日期,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5]户籍证明的内容限于本地公安机关记录在案的反映居民历史或当前身份状况、生死存亡状况、迁移轨迹、注销情况、亲属关系等,不得出具毫无依据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证件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当场出具。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户口簿遗失申报补发】:经办人需要带备本人和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书面申请书等资料到红岗行政服务站加具意见后,到大良户政股办理报失补发手续(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补发户口簿)。
相关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经办部门:大良户政股 咨询电话:22618165
经办地点: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32号(即金榜建设银行旁)
经办部门:南华社区民警中队 咨询电话:22627083、22625994
办理地点:大良街道良杏路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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