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积分入户办理材料/佛山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材料:
1.《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申请人签名、盖指模);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5.《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申请人签名、盖指模);
6.入户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7.《得分列表》(由镇街审核后出具)。
可积分指标
1、可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3、社会保险
4.房产情况
5.居住年限
6.婚姻状况
7.计划生育
8.专利创新
9.表彰奖励、竞赛获奖。
10.社会贡献。
11.投资纳税。
12.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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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积分入户办理指南
顺德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驻我市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5]结婚证。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的证明。
[8]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9]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10]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表格名称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入学总积分 :
基础分+加分+政策内生育奖励分30分 (政策内生育子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减分(违法犯罪和申请材料造假)。
入户总积分 :
基础分+加分+减分。
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础指标
(一)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初中为20分;高中(中技、中职)为40分;大专为60分;本科为8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12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初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20分;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高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7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90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110分。
(二)参保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最高分值75分;在我市内参加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再积0.5分,额外积分最高限25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佛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积50分。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累积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二、加分指标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年龄得分+婚姻状况得分+计划生育得分
1.年龄
得分标准: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为5分;50周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1分,最高分值15分。
2.婚姻状况
得分标准:未婚者(不含未婚已育者)或已婚未育者为10分。
3.计划生育
得分标准:
(1)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地核发的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籍已婚),到达我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卫计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
(2)申请人或其配偶按照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积10分、结扎积25分。
(3)申请人或其配偶每年按照要求参加居住地卫计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不少于3次,满1年积10分,满2年积15分,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二)急需人才
得分标准:属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积50分,属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积25分。按最高得分项目计分,不累积计分。
(三)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得分标准:在本市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20分。
(四)专利创新
得分标准: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积30分,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者积10分。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积分。
(五)表彰奖励
得分标准: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在佛山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我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六)竞赛获奖
得分标准:获得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60分,二等奖分值为65分,一等奖分值为75分;获得市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80分,二等奖分值为85分,一等奖分值为95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分值为100分,二等奖分值为110分,一等奖分值为120分;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三等奖为130分,二等奖分值为140分,一等奖分值为150分;可累积计分。
(七)社会贡献
得分标准:近5年内在广东省从事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计分。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社会贡献分值可累积父母双方积分。
1.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分值20分;在我市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额外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10分。
2.无偿献血每满200CC积2分,最高分值10分;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我市的每满200CC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3.在我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
4.按有关规定在我市积极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后,每宗积1分,最高限20分。
(八)投资纳税
得分标准:
1.在我市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为依据)5万元起计分,投资每满5万元积1分。
2.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个人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九)卫生防疫
得分标准:
1.自觉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积1分。
2.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积1分。
3.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1分。
4.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积1分。
(十)基础教育
得分标准:
1.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我市教育部门登记的幼儿园的,每1年积1分。
2.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含民办)的,每1年积1分。
第1、2项不同时计分。
(十一)住房公积金缴交
得分标准: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3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一个月积0.2分,累计最高限12分。
办理条件
1、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合伙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
2、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顺德积分入户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办理时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详细信息详情请参照下方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1、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且在佛山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现居住证地址在顺德区并在有效期内的新市民。
2、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办理材料1.《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申请人签名、盖指模);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5.《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申请人签名、盖指模);
6.入户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7.《得分列表》(由镇街审核后出具)。
办理流程1、申请。向迁入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受工作人员网上指引
办理时限详见每月每月公示一次办理地址迁入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经迁入地计生部门按规定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已婚(含离婚、丧偶)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已婚(含离婚、丧偶)的在校就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8]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
[9]反映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人身份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10]公司企业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包含国税及地税),年度是指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申请人的纳税份额计算:公司、企业纳税额×申请人的出资比例。投资人、合伙人入股公司企业不满12个月的,公司、企业纳税额按工商部门核准变更股东之日起计算。
[11]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2]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入户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3]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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