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可退房的条件/佛山市房产抵押贷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方式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贷款的金额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
4、最长期限可达1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执行。
还款方式
1.对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可选择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方式;
2.对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
2025年三水大塘中心广场迎春花街摊位招募,欲报从速!
-
广东省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D1座2层10轴至15轴之一物业项目出租
-
南海桂城街道平洲东信南路东侧大德路南侧商铺(原工商银行)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桂城街道天富科技中心3号楼101单元物业租赁项目
-
南海丹灶镇星耀路6号东侧地块租赁公告
-
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F3地块网上挂牌出让
-
南海九江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96-2地块厂房租赁公告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龙高路南侧D3-3地块网上挂牌出让
-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镇晋昌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4年第2期)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地块、F地块、广台高速北侧地块(B地块)苗木公开竞
办理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办理的,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审核、出具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即办,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咨询电话:0757-22836106
变更登记
宅基地或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因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房屋结构等状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变更证明材料;
4、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共有证);
5、宗地红线图(若需重新权籍调查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
6、房屋平面图(若需重新权籍调查的,需提供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含测绘报告、房屋调查表))。
申办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镇(街道)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有必要时需现场勘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内完成登簿、缮证、发证工作(有必要时需公告)。
变更登记适用于以下情形: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1)身份变更证明材料;(2)单位产权除因行政区划调整之外的原因变更名称的另需提交《土地增值税纳(免)税证明》和《契税完(免)税或不征税凭证》。
2、房地坐落的变更登记
宅基地或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坐落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证明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变更材料。
3、房屋改建、扩建(房地均已登记)的变更登记
申请人申请农村住宅改建、扩建的,不涉及用地红线发生改变的,按相关规定完成报建验收后,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用地红线发生改变的先按《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完成报建验收后,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1)房屋符合报建验收材料(含《农村居民自建住宅规划施工验收备案意见表》);(2)涉及红线变化另需提供用地批准文件(含《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分割的变更登记
宅基地或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经规划部门同意分割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分割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1)有坐标的宗地分割示意图;(2)规划部门同意宗地分割的意见;(3)涉及同一宗地多间房屋的分割,涉及因土地分割而宗地多间房屋的分割需提供:按栋的房屋测绘报告。
5、合并的变更登记
宅基地或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经规划部门同意无缝合并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合并变更登记。宅基地合并后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登记时附记部分应注明“属合并变更, 宗宅基地合并后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1)有坐标的宗地合并示意图;(2)规划部门同意宗地合并的意见。
符合以下特殊情形的,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情形一:
1990年之前(含1990年)核发的土地证,证载图形、面积与实测不一致的,若房屋自发证之日起至今无改建、扩建的,经公告无异议,按房屋实测基底形状、面积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笔录》中增加申请人承诺房屋自发证之日起无改建、扩建的内容。
情形二:
对于没有坐标的土地证,若四至不变、红线形状不变、证载面积与实测不一致的,若房屋自发证前建成且至今无改建、扩建的,经公告无异议,按实测面积办理变更登记。
情形三:
因测绘技术限制、地形底图有误等原因导致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现状与证载不一致的,若宅基地实测面积差异在3平方米以内或房屋实测面积差异率在5%以内的,可按实测情况办理变更登记;若实测面积差异率超出上述标准的,房屋自登记之日起无改建、扩建的,由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确认或经登记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实勘确认后,经公告无异议,申请人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情形四:
房屋建基线(建筑物基地占地实线)与原不动产权证书的宗地红线范围有一定的移位(有重叠),面积不变的,经公告无异议,可按实际基底面积办理变更登记。若房屋建基线(建筑物基地占地实线)与原不动产权证书的宗地红线范围有一定的变形,但面积不变的,参照执行。
村(居)范围内成片房屋建基线(建筑物基地占地实线)与多个土地证的宗地红线整体偏移的,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相关权属人收集材料,一并予以理顺。
情形五:
80年代末90年代初总登记时期核发的宅基地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证证载用途为蚕房、榨油用地、猪(牛)栏等农业用途,但房屋实际为住宅用途。若已建成永久性住宅,证载权属人属于农村宅基地权益资格名录库的,可按本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为住宅用途。
申请材料中“3、变更证明材料”包含:证载权属人属于名录库成员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出具)。
情形六:
无坐标的土地证,档案记载的“使用土地总面积”、档案附图计算的面积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的“使用土地总面积”为原则,并参考实际用地现状,办理变更登记。
退房协议
甲 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于***年**月**日购买**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室,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
由于******乙方提出退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须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还款,在乙方贷款额还清后,甲方退还乙方90%的房款,剩余10%房款在乙方注销手续办理结束后退还给乙方。
2、在乙方贷款还清后,甲方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乙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甲方损失,甲方直接扣除乙方剩余10%的房款。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协议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办理流程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办理材料
1、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转移证
2、经登记备案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附经开发公司盖章的房屋平面图)
3、购房发票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财政部门的契税完税证明
7、物业维修基金缴费凭证
8、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办理地址
佛山各区国土局
办理时间
合同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
注:若无明确约定将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后。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