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车上牌流程/佛山国六排放标准登记上牌规定
佛山新车上牌流程:
1、缴纳新车购置税,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在开始新车上牌前必须到佛山国税局缴纳新车购置税领取机动车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发票等证明。车辆购置税计算有相应的公式: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
2、验车。在办理完相关证明文件后车辆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车辆,包括拓印车架和发动机号;照相;刑侦验车;车管验车;上线检验等上牌程序。完成后可以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验车费用130元左右。
3、办理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分为商业险和交强险,交强险是在新车上牌前必须要交的,交强险的费用是950元。商业险是非强制性的,所以可以在上完牌照后再选择商业险。
4、选取牌照。在办理完以上内容后可以在佛山车管所递交验车资料,登记税务和交强险资料,选取车牌号码,上牌。(选取牌号可分为”自选“和随机两种形式)牌照和上牌费用130元左右。
办理新车上牌的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费用(参考具体车型),验车费用(130元),汽车保险(交强险950元),上牌费用(130元)。
广东省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对想要登记上牌的车主来说有什么影响?
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可以在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省办理注册登记。
一、对于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二、对于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者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三、对于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3年6月30日前可以互迁。
四、对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在2019年9月30日前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拟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
(三)我省汽车经销商库存的且汽车产品合格证标注日期或者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标明的办结进口手续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
排放标准信息如何查询?微信关注佛山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国六】,即可查询该车环保信息。
办理新车上牌的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费用(参考具体车型),验车费用(130元),汽车保险(交强险950元),上牌费用(130元)。其他地区可作为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为准。
佛山新车上牌流程:
1、缴纳新车购置税,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在开始新车上牌前必须到佛山国税局缴纳新车购置税领取机动车合格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发票等证明。车辆购置税计算有相应的公式: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
2、验车。在办理完相关证明文件后车辆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车辆,包括拓印车架和发动机号;照相;刑侦验车;车管验车;上线检验等上牌程序。完成后可以到检测线办理机动车查验手续。验车费用130元左右。
3、办理汽车保险。汽车保险分为商业险和交强险,交强险是在新车上牌前必须要交的,交强险的费用是950元。商业险是非强制性的,所以可以在上完牌照后再选择商业险。
4、选取牌照。在办理完以上内容后可以在佛山车管所递交验车资料,登记税务和交强险资料,选取车牌号码,上牌。(选取牌号可分为”自选“和随机两种形式)牌照和上牌费用130元左右。
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启用后,对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补换号牌等业务,均需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对于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号牌。
>>>11月18日起,佛山新一批新能源小车车牌靓号段将上线
● 车主可通过登陆“广东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m/login)”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先选定心仪的号牌号码。
● 车主还可以直接到交警车管部门的业务办理窗口,通过业务大厅电脑进行“50选1”的随机选号操作。
注意:在用车申换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补牌业务的,选号方式只支持随机选号(即“50选1”),不支持自编自选;新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可采取随机选号或自编自选两种方式预选号牌号码。
另外,佛山公安交警部门为配合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启用工作,将增设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专窗,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同时,专门购置了号牌制作设备,在交警支队车管所设立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制作点,车主最快1小时内就能取得号牌进行固封安装。
提醒:无论新车或在用车办理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主或代办人员需提前到市内五区任一车管所的业务大厅预约车辆查验业务,按预约时间前往业务专窗办理。交警部门建议,最好先预约车辆查验业务办理时间,再进行网上预选号码,预选号码只保留15天时间。
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方式分为三种:随机选号,自编自选号码,竞价发放。
一、随机选号:
适用范围: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住所变更转入登记(不包括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前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俗称黑牌车)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
选号方法:申请人在计算机随机跳出的10个号码里确定一个号码;确定号码后到16号窗打印相关凭证,缴费后到22号窗领取号牌并固封照相,2个工作日后直接到15号窗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也可以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服务收取相关证照)。
二、自编自选号码
适用范围: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住所变更转入登记(不包括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前核发外籍车号牌的车辆(俗称黑牌车)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符合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也可以实行自编自选号牌。
选号方法:申请人可在粤EAB001开始到粤E ZZ999范围内自行编排选取一个机动车号牌号码。
号牌号码编排方式:
*第一、二个号码均为A至Z除I、O外的英文字母,其余三个号码为阿拉伯数字(数字不能同时为0)。
*粤EAA???与粤E??000的排列方式不能被选取。
*含有22、33、66、88的号码将作为拍卖号码,不能被选取。
系统为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一次有效操作。如选号不成功,需排队轮候重新选号。确定号码后到16号窗打印相关凭证,到照相点照相,缴费2个工作日后到15号窗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也可以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服务收取相关证照),15个工作日后到22号窗领取号牌并固封。
三、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码
适用范围: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选号适用于小型汽车注册登记、非营运小型汽车转移登记业务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变更转入登记业务(不含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机动车,以及原核发2002式号牌的小型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选号方式:
根据省厅交管局统一安排,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区)的互联网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工作首次放号号段为粤E00A01至粤E99C99,南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Y0A001至粤Y9C999,顺德首次放号号段为粤X0A001至粤X9C999。
发牌机关
发牌机关
代码
由阿拉伯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车牌号码)
第一序号
第二序号
第三序号
第四序号
第五序号
佛山(含禅城、三水、高明)
粤E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南海
粤Y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顺德
粤X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A、B、C任一字母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0至9
任一阿拉伯数字
互联网选号流程:
(一)预选号。机动车所有人登录互联网选号系统(网址为http://59.41.46.243:9080/vehweb/navigator),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行政区划,依次录入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信息,经系统查询确认该号牌号码未被他人使用后即可确认预选号牌号码和打印预选号凭证。
(二)确定号牌。预选号牌号码成功后,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登记审核岗的操作人员通过扫描预选号凭证上的二维条码或读取预选号凭证表信息,正式确认所选号牌号码。
三. 竞价发放
适用范围:小型汽车的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选号方法:申请人可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中午13:00参加小汽车号牌拍卖会,竞价选取号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试点应用工作,落实便民惠民举措,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推进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5〕344号)要求,我市车管部门决定自2015年10月30日起,向全市五区办理小型汽车新车(二手车除外)注册登记的车主,提供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服务功能。
新车主只要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注册并登陆后,可通过该平台机动车业务模块中的预选机动车号牌功能,为新车预选机动车号牌。可预选的机动车号牌为:粤E00A01-E99C99、粤X0A001-9C999、粤Y0A001-9C999号段中尚未被选用的号牌号码。操作指南请在机动车业务模块中查询。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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