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费计算办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资格验证对象
2014年1月1日前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符合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健在的南海区离退休人员。
资格验证办法
在4月1日至6月20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办理。
居住在南海区和禅城区(只含桂园)的八十周岁以上(含八十周岁,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计算)南海区离退休人员因行动不便有需要上门服务的,可免费预约上门办理验证手续。
预约方式:4月1日至5月31日,拨打86286620
逾期未办验证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待补办验证手续后恢复发放。
+相关表格:南海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3、《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粤劳社办[2006]298号);
4、《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佛社保[2006]40号)。
办理条件
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以下年龄条件之一:
(1)正常退休: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职工、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 、在困难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可以提前5年退休。
2、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提交材料
1、《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参保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
4、个人档案(包括连续工龄确认表/退休费统筹年限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存折或卡(附开卡业务单或存取款业务单)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开户银行按各区社保机构要求)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7、申办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或可领取补贴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复材料。
办理流程
1、申办人达到申领条件的当月25日前带齐资料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办人的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收取相关资料予以受理;
3、受理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待遇,出具核定资料;
4、完成待遇审核的次月15日前,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申办人领取核定资料;
5、申办人带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所属区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核定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月办结,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因特殊情况延误除外)。
联系电话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
参保人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在线申报
不提供
结果查询
不提供
附:佛山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信息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