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集团)公司2020年春运 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
为了进一步方便2017年春运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工”)团体订购车票,广铁集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外来工团体订票程序和模式,特制定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组织办法。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便利、快速的组织原则。
二、适用范围
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原则上适用于用工规模(经地方劳动或社保部门确认企业流动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的企业和5名及以上务工人员自行组织的团体(以下简称自组团),申报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每批次不少于5张(节后车票须在申报节前车票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方式
采取现场受理方式为企业和自组团办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自组团身份信息提交、用户激活、取票等手续;采取网上交互方式公布订票相关信息、公示订票情况,由企业和自组团经办人在网上进行订票计划申报、确认受理计划、录入和核验乘车人身份信息等;采取由订票系统集中受理方式进行计划安排、计划兑现等。
四、有关规定
1.企业和自组团预订的外来工团体票仅限于本单位外来工和自组团乘车人使用。订票时,企业和自组团预订团体票必须正确、完整地提交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要求为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准确无误,并经国家身份认证权威部门进行身份核验为有效。持团体票旅客进站乘车时,各车站要做好查验,票证人相符,方可放行。
2.办理人员规定:订票企业应指派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办理团体票工作,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必须与企业登记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同一经办人不得代理法人代表不同的多家企业办理订票业务。办理自组团车票预订的经办人应为自组团的乘车人之一。
3.预订团体票乘车站:企业和自组团可预订广东地区广州、广州东、佛山、东莞东、东莞、汕头、深圳、深圳西、深圳东站节前始发加开列车硬座车票和广州南、深圳北站始发部分高铁二等座车票以及湖南地区与其它地区部分节后始发加开列车硬座返程车票(含部分长沙南、怀化南站至广州南、深圳北站高铁二等座,具体返程车票的始发站以申报阶段网站公布为准,到站原则上为列车终到站)。
4.预订团体票乘车日期:可预订节前去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26日(农历年十六—年二十九),节后返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四—正月十八)。
5.网址为eticket.gzrailway.com.cn的网站为广铁集团公司唯一指定办理外来工团体订票业务的网站,除广铁集团公司公布的外来工团体票订票网站、业务办理点外,其他网站、火车票代售点、旅行社等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中介办理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办理期间(2016年11月16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广铁集团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2306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五、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第一步:信息发布(时间安排自2016年11月16日起)
铁路部门自2016年11月16日起开通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网址:eticket.gzrailway.com.cn),陆续发布往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企业(自组团)资料、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及相关业务通知等信息,供广大企业(自组团)上网查询。通过审核后的订票企业(自组团)须凭用户号、企业代码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网站查询最新公告和办理订票相关业务。
需要订票的企业必须在网站下载打印铁路部门制定的《订取企业外来工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订票协议》)和《订票企业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自组团须下载打印《自组团乘车人身份证信息表》(以下简称《自组团信息表》)和《订购务工自组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自组团协议》),按要求认真阅读、填写,经企业法人代表和自组团经办人签字(企业要加盖单位公章),以备使用。2005-2016年春运订过票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必须认真核对网站公布的本企业原登记信息,如部分信息发生改变,应在申报表相应项的备注栏注明“已改变”。2016年春运订过票的自组团(以下简称老自组团),经办人未发生变更时使用原登记信息办理订票业务,经办人调整时按新自组团办理。
第二步:企业(自组团)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用户激活(时间安排为2016年11月21日—24日共4天)
铁路部门于2016年11月21日—24日在各业务办理点(其中汕头点的时间安排为11月21-23日三天)为订票企业(自组团)集中办理新企业(自组团)登记、老企业(自组团)信息变更、自组团身份信息提交、资格审核、用户激活等一条龙业务,各点分别设立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用户激活窗口(以下简称“激活窗”)等办理相关业务。各业务办理点地址、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广州点(广州火车站西侧综合楼二楼)
电话:020—61350205
广州北点(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站前路1号)
电话: 020—61356850
佛山点(佛山火车站) 电话: 0757—82838220
东莞东点(东莞东火车站) 电话: 0769—86291030
惠州点(惠州火车站) 电话: 0752—5823070
汕头点(汕头火车站) 电话: 0754—86338814
深圳点(深圳火车站长途票厅)电话: 0755—82322662
中山点(中山火车站) 电话:13138654308
(注:以上业务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005-2016年春运均未登记过的新企业(自组团)可按就近的原则选择某一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老企业(自组团)必须按网站指定的时间到原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新、老企业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时,可提供企业社保清单(须加盖社保管理机构公章)或近半年来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确定其用工规模的依据,上述用工规模证明资料简称《用工证明》。新、老自组团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自组团信息表》(一式二份)、经办人和所有乘车人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
企业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工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企业需经过系统验证后确系新企业方可登记,如系老企业不能重复登记。对用工规模少于30人的企业不予以登记或进行信息变更。
(1)新企业登记
受理窗工作人员将《申报表》上的企业信息输入系统(用户登录密码由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设定),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登记,工作人员将系统分配的用户号填入《申报表》“用户号”栏,并在“信息录入人员”栏加盖名章,签署“录入日期”。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老企业信息变更
老企业的部分信息发生改变或密码遗失时,由受理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信息变更,工作人员在《申报表》“信息变更人员”栏加盖名章,并签署“变更日期”。信息变更前必须验证原用户密码(用户密码由企业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密码遗失时必须予以重置);对于信息未发生任何改变(包括密码未遗失)的老企业,经办人直接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 新、老自组团提交身份信息
新、老自组团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自组团信息表》(一式两份)、经办人和所有乘车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和乘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自组团需经过系统验证确是新自组团方可登记,如是老自组团不能重复登记。
经办人提交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必须为未通过其他企业或自组团参与广铁集团公司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业务,否则无法办理自组团订票业务。
(1)新自组团登记
受理窗工作人员将《自组团信息表》上的相关信息输入系统(用户登录密码由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设定),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自组团信息表》“自组团经办人签字确认”栏签名完成登记,工作人员将系统分配的用户号填入《自组团信息表》“用户号”栏,并加盖名章,签署“录入/变更日期”。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自组团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老自组团变更
老自组团经办人的手机号码或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或密码遗失时,要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由受理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自组团信息表》“自组团经办人签字确认”栏签名完成信息变更,工作人员在《自组团信息表》加盖名章,并签署“录入/变更日期”。信息变更前必须验证原用户密码,对于信息未发生任何改变(包括密码未遗失)的老自组团,经办人直接在《自组团信息表》“自组团经办人签字确认”栏签名。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自组团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3.订票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由铁路收入路风部门牵头组成的审核组成员担任)根据企业(自组团)提供的材料结合系统中历年的审核记录、公安(路风)部门提供的违规企业(自组团)资料以及相关规定对其订票资格进行审核(对用工规模少于30人的企业不予以审核通过),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企业(自组团),资格审核人员应立即将审核意见向企业(自组团)经办人反馈,相关材料留存。上述工作完成后,资格审核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激活窗。
4.用户激活
通过审核的企业和自组团由设点站派员分别与其签订《订票协议》和《自组团协议》,并由组长签字,各点盖章名称如下:
广州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车站售票车间
广州北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车站
佛山点: 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车站
深圳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站售票车间
东莞东点: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东莞东车站
惠州点: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惠州车站
汕头点: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车务段汕头车站
中山点: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车站
签订协议后,激活窗工作人员将企业用户号和企业代码进行激活,并在《订票协议》或《自组团协议》上的相应栏目填写企业的用户号及企业代码。或《自组团协议》一份交订票企业(自组团),一份由铁路留存,并与其它企业(自组团)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各业务办理点现场提供专用上网电脑供订票企业(自组团)测试登录网站使用。订票企业(自组团)经办人获得已激活的用户号和企业代码后应现场登录网站予以验证。
订票企业(自组团)应谨慎保管自行设置的上网密码,防止密码外泄,一旦发现密码被非法篡改或遗忘密码的情况,应立即拨打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公布的电话进行挂失,及时指派经办人凭《订票协议》或《自组团协议》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盖有订票企业公章(自组团不需盖章)的《密码重置申请表》到业务办理点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5.铁路部门自2016年11月25日起在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企业和自组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多种方式核查订票企业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违规申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订票资格,并注销其网站用户。铁路部门对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奖励举报人。
第三步:申报订票计划(时间安排为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共5天)
铁路部门于2016年11月28日前在网站公布包括运行区段、主要停点站等信息的春运加开列车开行初步方案(含节后用于预订返程票的加开列车和部分高铁列车)和广州南、深圳北站始发部分高铁列车开行方案,订票企业(自组团)可登录网站,根据本企业(自组团)外来工的实际订票需求并结合加开列车开行方案和部分高铁列车开行方案申报订票计划(节前为2017年1月13日—26日开行的春运加开列车硬座车票和广州南、深圳北站始发部分高铁二等座车票,节后为2017年1月31日—2月14日开行的春运加开列车硬座返程车票和部分长沙南、怀化南站至广州南、深圳北站高铁二等座。申报节前车票的每批次数量不得少于5张,企业订票总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规模,自组团订票总数量不得超过经办人提交《自组团乘信息表》人员总数;节后返程车票须在申报了节前去程车票后方可申报,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节前去程车票的申报数量,每批次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不少于5张;多批次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的订票计划系统将予以合并;输入时按批次标明是否同意铁路部门在运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调整计划乘车日期、乘车站及到站),提交后完成订票计划申报,已提交的订票计划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可上网修改、再次提交。
凡申报相同乘车日期、相同方向车票(须符合铁路部门限售区段的有关规定)超过1000张的企业,可于2016年11月28日前向业务办理点提出书面申请(仍须在网上申报订票计划),铁路部门将在能力具备的条件下将在票额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订票企业(自组团)应根据申报的订票计划提前做好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收集工作(特别是订票数量较多的企业可登录网站下载空白的《订票企业(自组团)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中车次不填),并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以备在确认受理计划阶段录入(批量导入)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时使用。
由于深圳地区企业众多,申报深圳站始发加开列车的订票计划数量大,深圳站各方向运能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订票计划兑现率较低。预订深圳站始发加开列车车票的企业(自组团)在申报订票计划时应尽量标明同意铁路部门在运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调整计划乘车日期、乘车站及到站,以便铁路部门根据运能情况调整乘车日期或安排广州站、广州东站等其他车站始发加开列车车票,以提高订票计划的兑现率。
企业(自组团)经办人必须于2016年12月2日23:59前完成订票计划的申报。
第四步:审核安排订票计划(时间安排为2016年12月4日—6日共3天)
铁路部门于2016年12月4日前确定春运加开列车上线计划(包括节后用于预订返程票加开列车的上线计划)和部分高铁开行方案,计划审批组对企业(自组团)申报的订票计划逐一进行审核安排。安排计划时,由路风、公安、团委等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安排完毕形成受理计划。
第五步:确认受理计划并录入、核验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时间安排为2016年12月7日—12日共6天)
铁路部门将于2016年12月7日在网站公布审核安排订票计划后的运能剩余情况。
订票企业(自组团)须于2016年12月7日—12日登录网站查询订票计划的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确认(受理计划一经网上确认,将形成确认计划,无法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企业(自组团)确认受理计划后,须在网上根据确认计划的内容和数量按批次完整地录入(批量导入)经系统核验为有效的相应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并认真核对。自组团经办人录入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必须在前期提交的《自组团信息表》范围之内。企业(自组团)正确、完整地录入经系统核验为有效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后,须进行“确认提交”操作(点击网页上的“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前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修改,提交后将无法更改。企业须在网上下载《订票企业(自组团)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留存备查,并进行公示。
订票企业(自组团)录入乘车人员身份信息时须使用安装简体中文版windows操作系统的电脑,使用简体中文版的IE浏览器,录入姓名时须使用简体中文,不能使用繁体字;订票企业(自组团)必须如实录入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同一个居民身份证在所有订票企业的节前去程订票计划中只允许录入一次,在节后返程订票计划中也只允许录入一次,如订票企业(自组团)发现本企业所录入的身份证信息已被其他企业(自组团)录入,可致电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公布的电话查询获取相关企业(自组团)联系方式与之沟通、协调;订票企业(自组团)经办人录入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务必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完全一致,并经系统核验为有效(身份信息录入后“核验状态”为“待核验”,核验有效的十分钟内其“核验状态”为“已通过”;录入身份信息无误但录入后两个小时之后其“核验状态”仍为“未通过”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站窗口办理现场核验,现场核验不能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设识读备自动识读的,不能办理身份信息核验,需到发证机关换证后再予办理);系统将对企业(自组团)录入的身份证信息进行验证,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无法进行“确认提交”。
对受理计划不满意的企业(自组团)可以在网上按批次取消或全部取消受理计划,但不能在网上调整某一批次中已受理的车票张数;如果希望调整未被受理的订票计划,可于2016年12月7日—8日根据铁路部门公布的运能剩余情况到业务办理点请求现场调整计划。企业(自组团)到业务办理点申请调整受理计划时,如节后返程票受理数量大于相应的节前去程票受理数量,可申请减少节后返程票的受理数量,各业务办理点应予以调整;如企业(自组团)因特殊情况确需减少某一批次中已受理的车票张数时,须出具单位证明说明需减少的理由(自组团出具情况说明),各业务办理点可酌情办理。需现场调整计划的企业(自组团)必须事先登录网站下载《企业(自组团)调整订票计划申报表》(按调整需求认真填写,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再携带此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调整计划。
所有订票企业(自组团)必须在2016年12月12日前(含12日)上网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经系统核验为有效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受理计划。企业(自组团)按要求确认提交经系统核验为有效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打印《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以备取票时使用。
第六步:公示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时间安排为2016年12月14日—20日共7天)
订票企业确认受理计划并确认提交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须于2016年12月14日10:00至20日18:00,将本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须将《企业外来工团体订票情况公示》和《订票企业(自组团)乘车人员情况登记表》张贴于企业、厂区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例如企业大门口、食堂等)的显著位置,接受本企业员工的监督。同时,铁路部门有权通过媒体、订票网站公布企业(自组团)的订票情况(包括企业或自组团名称、企业或自组团地址、申报订票计划数量、受理订票计划数量、确认订票计划数量等内容),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铁路部门将对各订票企业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将立即取消该企业已确认的订票计划,并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公示期间,铁路部门如接到订票企业(自组团)违规订票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有关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或《自组团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订票企业(自组团)确认受理计划、确认提交经系统核验为有效的乘车人员的身份信息后因故需要取消所订车票,须按规定的取票日期提前6天将加盖企业公章(自组团无需盖章)的取消团体订票申请送达业务办理点,否则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第七步:确认计划兑现和制票(时间安排为2016年12月13日—17日共5天)
铁路部门于2016年12月13日—17日完成确认计划兑现和制票工作。
第八步:订票企业(自组团)取票(时间安排为2016年12月21日—23日共3天)
订票企业(自组团)经办人可于2016年12月21日后登录网站查询应支付金额(此金额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业务办理点现场结账为准)。
企业(自组团)取票须到相应的业务办理票点办理取票手续,具体取票安排详见网站公告。铁路部门可为确认订票数量500张以上的企业提供送票上门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自愿的原则于2016年12月13日前向业务办理点递交书面申请(须加盖企业公章,留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联系有关事宜。其它企业(自组团)的经办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取票日期,企业经办人凭《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须加盖企业公章,事先复印一份留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自组团经办人凭所有乘车人身份证原件、《自组团体协议》、《自组团信息表》和《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事先复印一份留存),到相应业务办理点取票。工作人员确认上述证明材料无误后办理发票手续,企业(自组团)经办人支付全额票款(支付票款方式见各业务办理点公告或咨询各业务办理点),结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回《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经办人在上面签字,工作人员在上面加盖名章),经办人在《铁路部门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上“企业(自组团)经办人确认签章”栏签章。
如果团体车票出现“转让转售”、“加价发售”、“炒票”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和《自组团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订票企业(自组团)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取票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由于全国铁路春运运行图等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上业务流程第四步及以后步骤的安排日期如有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4月30日,《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拟从6月15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佛山户籍居民凭身份证、新市民凭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根据通告,佛山辖区内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新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
据了解,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开始实施。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将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最大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一要求则继续沿用。
通告显示,根据国家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规定,4月15日前购买,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共五期,详情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查询)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进行临时注册登记,取得过渡期号牌。据了解,具体注册登记点及登记流程随后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注册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佛山非管制路段行驶;而取得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可在佛山非管制路段通行两年,截至2021年6月15日。而未获得CCC认证且不符合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辖区内通行。
为了简化上牌手续,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我市还将推行“带牌销售”便民服务措施,同时鼓励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
佛山电动自行车上牌攻略
上牌材料上牌条件上牌费用
上牌地点
上牌时间
上牌新政策解读
上牌过渡期
上牌号牌标准
为落实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今年清明假期及其前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将安排警辅力量对进入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劝离。
早前,佛山市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但是不排除仍有部分群众前往墓区或回乡祭祖。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预计,清明节期间,全市高速公路和城市部分道路仍可能发生短暂积聚性拥堵。
高速公路:广佛高速雅瑶路段,西二环南段大岗互通、西樵收费站路段,广肇高速金马大桥路段,广珠西线高速顺德东立交互通、石洲收费站、K27-K28路段;广三高速西行唐家收费站路段,广台高速高村立交、大岗立交、罗格收费站路段等。
城市道路:南海区西樵环山大道及福荫园周边道路;顺德区大良飞鹅墓园周边路段(德胜西路、南国路、大门大道);高明区高明大道(高明车站至三洲大桥路段),广台高速沧江出口路段、明城出口路段,明富线富湾功德园公墓、西安祥安园公墓路段;三水区G240线与S118线路口,西乐大道宝月路口至安墓园路段等。
清明节期间,佛山公安将对全市墓园、祭扫场所道路及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将增派警力在主要路段、重要节点设置执勤点进行交通疏导与管控,对现场祭祀车辆、市民进行劝离,并在各主要祭祀场所周边交通路口设置提醒和引导标识,加强对墓园周边路段的巡查及对违停车辆的查处。
禅城区
4月全月均为管控时段,其中,4月4日、5日、6日(每日7时30分至17时),4月11日、12日、18日、19日(每日8时至17时)共7天为高峰时段;其余每日8时至17时为非高峰时段,主要管控区域为佛山市殡仪馆及其周边各路段出入口。
在高峰时段,将全程对江湾路、雾岗路、五峰路、考场路口、连江二路、圣安街、马鞍街等路段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除作业车辆外,禁止一切无关车辆进入佛山殡仪馆周边路段。
在非高峰时段,将在考场路口、雾岗路江湾路口、检测线路口进行交通管制,除作业车辆外,禁止一切无关车辆进入佛山殡仪馆周边路段。
南海区
一、西樵福荫园
清明节期间,交警部门将每天在环山路西樵福荫园正门路口设置固定执勤点对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进入园区道路,并在环山路加强巡逻。
二、罗村长安园
4月4日、5日、6日、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每天上午7:00至结束。交警部门在长安园门口设置执勤点对市民进行劝离;同时加强对罗村大道北、孝贤路、麒岭路等路段的巡逻疏导。
三、大望山墓园
清明节期间,进入大望山墓园园区的所有路口将实施封闭,除墓园工作人员等工作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墓园。
从封闭之日起,公安部门在周边各个路口设置执勤点,对进入墓园的人员劝离。4月4、5、6、11、12、18、19日,每天7时至18时,在教育路乐只入口、南方入口实施劝导管制执勤点,并从墓园交通管制之日起,分别在教育路西圣路口、水厂路口和新堤西路派出所路口、水厂路口、红旗队路口以及墓园三个主要执勤点设置暂停祭扫活动提示告知牌,对进入墓园群众进行劝离。
四、华侨永久墓园
交通管制期间,交警部门将在水库西路南门、西南延长线西门出口、虹岭路北门出口、虹岭路南门出口、虹岭路燕京路口等路段设置执勤点,对欲进行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解释劝离,市民请在现场人员指挥下掉头行驶。
五、和顺永安墓园
交警部门将在永安墓园周边路段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南边村路口,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灵芝鸡餐馆路口,该路口的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指挥原路掉头;园区T字入口封闭,禁止除工作车以外的车辆进入园区,外来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的指挥在路口掉头行驶。
六、官窑永青墓园
为防止清明节期间路段出现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在相关路段路口设置执勤点,并视现场情况对进入官华路的车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若交通出现缓慢,将实施分时、分段的方式放行车辆;及时劝离欲祭扫的市民,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指挥往虹岭路、官窑城区方向行驶。
七、黄岐长青墓园
4月4、5、6、11、12、18、19、25、26日,共9天(其它日期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交警部门将在黄岐大沙路口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并加强对墓园周边路段的巡查疏导及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障道路畅通。
八、丹灶永福园
交警部门将在清明期间对永福园周边路段交通进行巡查疏导及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九、里水永乐园
清明节期间将封闭永乐园的花坛路口、河堤路口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同时在墓园周边加强巡逻保障园区周边道路交通畅顺。
十、南国桃园观音寺
从3月20日起,交警部门在南国桃园的东、西、北门设置了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及劝离前来祭扫市民。
顺德区
一、大良飞鹅墓园
墓园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德胜路墓园路口至七八一七路段禁止车辆在两侧道路停放。
二、大良宝林寺
宝林路、新桂南路、银峰路沿线禁止停车,并加强巡逻管控。
三、容桂安乐阆苑
华天路(外环路口至基围段)从早上7时至18时实施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进入“安乐阆苑”正门及侧面。
四、杏坛马宁永安堂
清明节期间马宁永安堂墓园区实行全封闭,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
马宁礼安桥、马宁永安堂侧门山边路口进行封闭,马东沙场旁边的冷冻厂一带、马东水闸至马东沙场一带、南面公路及齐宁路一带、洪记养殖场至永安堂墓园正门一带均有工作人员驻守并进行巡逻,劝导车辆及行人不要进入墓园,及时疏导交通。
五、杏坛象山分园
清明节期间永安堂右滩象山分园墓园区实行全封闭,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及行人进入。
在垃圾厂路段及墓园左边围堤一带、墓园右边围堤一带均有工作人员巡逻,劝导车辆及行人不要进入墓园拜祭。
六、陈村静安院
1.陈勒路路口及得财轩饭店对开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劝离拜祭车辆避免拥堵,必要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码头路腾力五金厂对开十字路口负责指挥途径车辆有序通过,不得进入静安院进行拜祭活动。
3.静安院南门、北门禁止车辆和拜祭群众进入静安院,并对在墓园外围进行拜祭群众进行劝离。
七、伦教思源堂
1.碧桂路德利发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劝离拜祭车辆避免拥堵,必要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思源堂便道(出口)往堤围方向路口指挥途径车辆有序通过,不得进入思源堂进行拜祭活动。
八、北滘祥宁园
祥宁园停车场用物理护栏全封闭,进入停放区域的各个路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非都宁工业区厂企车辆进入(105国道都宁堤围路口、105国道林祥大道路口、都宁寨边路口),并在停车场周边道路落实人员疏导交通。
九、乐从菊荫园
在钢铁大道北入口及钢铁世界菊萌园东南西二路等路口劝返企图拜祭群众,禁止车辆(货车除外)进入黎湖工业路。
十、龙江里海观音堂、紫云阁
对辖区龙山、龙江、里海观音堂三个墓园实施全封闭,禁止进入,对三个墓园周边路段实施禁停管制。
十一、勒流大凤岗公园(骨灰楼)及大凤岗公益墓园(虾头墓园)
在龙冲路及环山路进行巡逻疏导,并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十二、均安怀宗园
怀宗园周边路段禁止停车,设置绕道行驶提示牌,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高明区
西安祥安园、富湾功德园、宝鸭山墓园、灵山墓园、福祥园公墓、更楼遗德园公墓、合水福禄园公墓、新圩飞凤山公墓、三洲福乐园等周边路段均有交通管控,公安机关将安排警辅力量对进入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劝离,请市民不要前往拜祭,路过司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行绕道。
三水区
在三水区安泰墓园、西南街道万寿园、云东海街道小令尾寿仙堂、白坭镇长安园、乐平镇白土岗骨灰楼、芦苞镇安乐园、南山镇怀亲楼、南山镇永安园等墓园、祭扫场所道路及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墓园道路,以及墓园周边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佛山公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管控措施,积极倡导树立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
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和尊重。让社会各界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战“疫”捷报告慰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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