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水大塘户籍生小一入学申请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一、招生学校
大塘镇中心小学、大塘镇永平小学。
二、年龄要求
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
超过7周岁的儿童在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招生对象
1.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班数、人数和学区范围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
六、报名办法
家长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的学校或单位办理报名
1.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3)《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
2.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3)《大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
(4)符合其中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父(母)或祖辈在大塘镇的房产证明材料;
②大塘镇内购买半年以上社保(含半年)的证明材料;
③大塘镇内投资办理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
④在大塘镇内从事种养业,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到所属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
以上4项说明: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若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小孩出生在境外,需要提供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七、新生录取
(一) 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顺序如下:首先是大塘镇户籍生,其次是大塘镇外佛山市内户籍生,再次是政策性借读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招录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必须按“就近入学”原则报读学校,跨学区报读的,不接受报名。
(二) 录取程序
1.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报名结束后,5月6—14日学校开展核实报读材料,确定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一年级录取名单,于5月15日公示户籍生录取人数及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
2.在公示完录取名单后,两间公办小学于7月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登记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公示网址:
大塘镇中心小学:http://www.dtzxxx.net
大塘镇永平小学:http://www.dtypxx.com/
咨询电话:
大塘镇教育局:87293473
学校负责招生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心小学联系人: 曾佩萍 联系电话:87293369
永平小学联系人: 罗锦秋 联系电话:87295186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及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我市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公开招生和单列直招,详见《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四、报名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统一在市平台进行。学生需登录市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读小学的,选择户籍所在区报名;本市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报读初中的,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报名。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
选择报名所属区的同时填报第一轮第一阶段志愿,每位学生可在区内区外学校中平行选报不多于 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属学校志愿、所在学校校内直升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其中,选报佛山市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应当是我校小学毕业生,且具有我校六年级完整学籍,并以佛山市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所在三水区为报名所属区。第二阶段重新填报志愿,在第一阶段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公布的第二阶段招生计划中平行选报不多于2 所学校的志愿。
第二轮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免试录取,在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补录。
五、工作安排
(一)报名入口
1、各区平台报名入口/网址:
禅城区教育局:
https://ccmbzs.edu.foshan.gov.cn
南海区教育局:
https://nhmbzs.edu.foshan.gov.cn
顺德区教育局:
https://sdmbzs.edu.foshan.gov.cn
高明区教育局:
https://gmmbzs.edu.foshan.gov.cn
三水区教育局:
https://ssmbzs.edu.foshan.gov.cn
2、全市数据共享平台网址
https://mbzs.edu.foshan.gov.cn
(二)工作日程
六、收费标准
七、奖学金制度
我校设立初中优才奖学金,招收优秀六年级毕业生若干名,可获得全额或部分奖学金。
八、学校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学校招生办:0757-87752888/87767666
佛山招生办:0757-83991331/83991332
顺德招生办:0757-26626222/26618222
一、招生学校
迳口中心小学、六和小学
二、招生学位数
三、年龄要求
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超过7周岁的报名时要提供《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四、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一)南山镇户籍儿童。
其中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适龄儿童视同南山镇户籍儿童。
(二)符合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既符合《南山镇新市民子女认定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所列条件之一,且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又或因政策性原因暂缓处理的子女。
(三)符合新市民子女积分条件的非南山镇户籍儿童(以下简称“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在我镇居住,并在我镇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非南山镇户籍人员的子女。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今年小学招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南山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第二阶段:5月16日流管办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方案,积分生根据指引在5月21日-6月1日到各职能部门办理入学积分(学历和幼儿园就读积分于5月26日上午到报读学校办理积分)。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6月20日向社会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二)报名地点(见下表):
说明:报名地点的设置只为方便家长报名,与分配入读学校无关。报名结束后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除提交《南山镇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须在读幼儿园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证件到相应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报读儿童属南山镇户籍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二)报读儿童属政策性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证明。
4.居住和工作证明。关于居住证问题的重要说明: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登记住址在南山镇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发放,否则不能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 报读儿童属普通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南山镇流管办签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4.计生证明。
5.提交《南山镇2018年新市民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积分回执。
七、新生录取
(一)招生程序。
报名结束后,首先组织各学校全面审核报读材料,然后根据各学校的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确定各学校一年级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最后是新生注册。
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二)录取顺序。
按照先安排南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再安排政策性借读的适龄儿童,最后安排普通借读的适龄儿童的顺序进行录取。南山镇户籍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政策性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安排优抚对象和引进人才类对象。
普通借读生按学位余额和按积分高低录取。镇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确定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按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并参考家长报读志愿,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等指标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由镇教育局组织公开抽签确定积分排位。
(三)学位安排。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地段划分”与“尊重个人意向”相结合的原则。
八、公示和监督
(一)4月12日前,由镇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5月5日,本地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 5月10-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情况。
(四) 5月26日普通积分借读生报名。
(五)6月20日向社会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分数。
监督电话:87210216(南山镇教育局)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行政服务中心303
联系人:李振忠,联系电话:87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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