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九江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
2020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条件及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九江镇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关于第16条“在本镇连续居住并在本市同一区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1)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年限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
(2)关于在“九江镇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在九江镇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③在九江镇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3)关于在九江镇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的时间计算方式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60个月有效记录。
2020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情况一览表
学校
计划招收班数(个)
计划招生数(人)
九江镇初级中学
11
550
儒林初级中学
12
600
九江镇华光中学
10
500
九江镇中心小学
4
180
九江镇沙头中心小学
5
225
九江镇儒林第一小学
8
360
九江镇儒林第二小学
7
315
九江镇南方小学
2
90
九江镇上东小学
2
90
九江镇东方六社小学
2
90
九江镇大谷小学
2
90
九江镇海寿小学
1
45
九江镇石江小学
2
90
九江镇南畔华光小学
4
180
户籍生学区划分及报名要求
学校
地址及电话
招生范围
中心小学
工业大道23 号(85414850)
丹灶社区(不含户籍住址大涡)、西城社区、仙岗社区、东升社区、银河社区、良登村、塱心村、仙湖社区(不含户籍住址华南环保工业园、龙光)
第二小学
丹横路石涌路段(85407801)
新农社区、荷村社区、石联社区、丹灶社区(户籍住址大涡)、仙湖社区(户籍住址华南环保工业园、龙光)
有为小学
建沙路西一区18号
(85413208)
建设社区、下沙滘社区、劳边社区、沙滘社区、金宁社区(户籍住址桂丹颐景园、美的翰湖苑、大金智地)
金沙小学
金沙城区金业路06区1号(86609970)
上安社区、高海社区、新安社区、金宁社区(不含户籍住址桂丹颐景园、美的翰湖苑、大金智地)
联安小学
东联马沙
(86610742)
南沙社区、联沙社区、东联社区、西联社区
罗行小学
樵金路劳斛段(86601050)
罗行社区、下安村、西岸村、中安村、下滘村
丹灶中学
桂丹路仙湖路段(81773823)
丹灶社区、西城社区、仙岗社区、东升社区、银河社区、良登村、塱心村、新农社区、荷村社区、石联社区、建设社区、下沙滘社区、劳边社区、沙滘社区、仙湖社区
金沙中学
金沙城区夏沙路(86614421)
上安社区、金宁社区、南沙社区、联沙社区、东联社区、西联社区、罗行社区、下安村、西岸村、中安村、下滘村、高海社区、新安社区
说明:
1、户籍生按照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入学。镇内户籍生如在镇内非户籍学区范围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镇内跨学区入学的,先向户籍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入读学校区域的父或母的住房证明和近一年的水或电的使用凭证),经学校初审后送镇教育局审批;镇教育局视学校学位情况以及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进行审批;如审批不通过的回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2、对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本镇户籍新生,不确保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就读,将由镇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读。
3、户籍生报名时须准备下列材料:
(1)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户口簿中首页、父、母、儿童共4页复印件),父母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和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2)《南海区学生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小学升中学:防保科预防接种系统中有资料的,查验证明将由学校发到学生手上,升学时提交给录取学校;个别学生在系统中没有资料的,则需要家长带接种证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开具证明。幼升小: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年入学时暂不收取查验证明,9月入学后,统一由学校收取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交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再开具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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