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丹灶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2020年丹灶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本镇监护人户口簿
4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本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本镇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镇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本镇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本镇内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本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镇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五年居住、五年社保)申请材料说明:
(1)在本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出具的居住证,连续居住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在丹灶镇有连续签注的有效居住证满60个月;如果居(暂)住证中断30日以内的,按连续算,中断30天以上者,从中断后算起。
②由区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丹灶连续5年以上登记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连续有效60个月,在丹灶镇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③在本镇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年限计算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在丹灶镇的个税连续缴纳证明材料。
*纳税清单打印指引:
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机,终端机上有个“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按钮,刷个人身份证,按提示用手机扫描终端机弹出的二维码,进行广东税务系统实名认证,然后就可以选择打印年份,逐年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若自助机打印清单信息不全,请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前台纳税窗口或到税务机关大厅打印。
(2)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的证明(指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2020年大沥镇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招生适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地址
学生身份证号码
网上招生系统报名号
现常住地址
申请入读学校
入读年级
父母或监护人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证明材料
提交情况
同学符合第类政策性借读生条件,提交了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份,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份,相关证件复印件份,证明材料原件份。
家长(监护人)
承 诺
本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所提交材料真实。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家长(监护人)签名:
入读学校
审核意见
根据报读学生父母(监护人)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符合户籍生入读条件。
材料审核人签名:
招生领导签名: (盖公章)
年月 日
大沥镇教育局
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申请。
(盖公章)
年 月 日
点击下载:2020年大沥镇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doc
报名对象
第一类:桂城户籍生
是指2020年7月28日前(含7月28 日当天)入户在册的桂城户籍生。
第二类:由桂城街道按规定引进并处于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当年3月31日前已纳入优粤佛山卡南海子平台管理的一类至四类人才,或当年3月31日前已经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人才的非桂城户籍子女】。
第三类:驻桂城现役军人子女等桂城街道优抚对象
申请材料
桂城户籍插班生
1.填写《桂城街道公办学校2020年插班生申请表》(见文末,家长可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2.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
高层次人才子女插班生
1.填写《桂城街道公办学校2020年插班生申请表》(见文末,家长可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
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申请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4.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当年4月10日起往前推算在桂城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须由申请人所在的单位盖公章确认)。
驻桂城现役军人子女等桂城街道优抚对象插班生
1.填写《桂城街道公办学校2020年插班生申请表》(见文末,家长可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
3.《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原件以及复印件。
说明
1.下载《桂城街道公办学校2020年插班生申请表》,并打印填写。
2.报名时不需提交学生的学籍信息表,报名后由教育部门统一在全国学籍系统核查确认学生的学籍信息。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不接受插班申请;
3.现已在桂城街道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插班申请;
4.申请人若选报2个片区的需在2个片区分别提交报名资料;
5.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父(母)签名;
6.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可供转学插班的年级及学位数
公办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共511个学位。
公办初中:八年级和九年级共102个学位。
2020年桂城街道公办中小学可供转学插班的学位数共613个。
转学插班入读安排原则
1.转学插班学位仅用于在桂城以外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桂城学籍学生转学。现已在桂城街道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2.如果转学插班生申请人数少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直接由桂城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
3.如果转学插班生申请人数多于当年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则由桂城教育局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4.申请人参照《转学插班片区划分、学位数及对应学校一览表》,结合居住地实际可选报1-2个片区。各片区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符合转学插班资格的,由桂城教育局根据各片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若申请人所报2个片区都入围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到其中1个片区入围学校入读。2个片区都未能安排的,如申请人提出申请愿意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片区学校插班,先由申请人向桂城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再由桂城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其他片区没有剩余学位,则告知申请人暂缓转学。
6.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接受登记时间:
2020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接受登记地点:
小学、初中报名点分片安排见下表《转学插班片区划分、学位数及对应学校一览表》。
提醒:按防疫要求,家长需佩戴口罩、亮粤康码、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8月中旬,桂城教育局确定转学插班生统筹安排学位名单并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插班片区划分、学位数及对应学校一览表
公办小学
公办初中
如有疑问,详情可咨询:
分片报名点咨询电话:(见上表)
桂城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81287335、0757-86763863
查询网站:“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gc/tzgg/(登录网站后查询:组织机构>镇街> 桂城街道办事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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