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经市政府同意,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重要举措。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佛山“五好”教育新形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机制,完善录取招生制度。
《工作意见》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延续2024年中考政策相关做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日期、时长和顺序不变;初中综合表现评定及录取办法不变;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基本不变;各批次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法不变,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用范围、分配比例维持50%不变;坚持从严规范巩固中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同时,主要着力增加学位供应、优化批次设置、发展中职教育、完善自主招生和体艺招生、深化考生报考资格规定、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增加优质学位供应。增加更多优质学位面向全市共享,提升各高中整体生源质量。市一中等9所学校增加至11所学校,在原有9所学校基础上,除高明区第一中学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外,增加佛山市季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市一中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10所学校各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区内招生。
(注:11所学校是指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季华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等11所学校。)
《工作意见》优化招生批次设置。共设4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将原优先批与提前批合并,放至提前批第一层,总体简洁明晰,便于群众理解,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难度。
《工作意见》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并安排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保障生源质量。继续鼓励各区在第二批内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试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科学教育精神,促进学生动手操作和实验能力。考生录取市一中等11所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结果须达到3个“C”等级或以上。
《工作意见》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引入中考成绩加校考结果按比例合成总分录取模式,其中:数理、科技、人文、思政、国防军事等5个类别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例:学校综评满分为200分,则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综评200分*3.7×40%);体育、艺术类别仍使用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对体育、艺术类学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的新要求,为衔接普通高考,稳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对中考文化成绩要求。
《工作意见》完善非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规定。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各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自2025年起,用新提法“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取代以往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提法。对接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相关条款:一是扩大现役军人子女覆盖面,原要求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只需父母一方满足即可;二是明确表述司法警察子女参照公安人民警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增加在职消防救援队伍(含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优待;四是增加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适龄子女享受优待;五是取消政策依据已废止的条款。
《工作意见》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落实了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符合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有利于贯彻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
政策细节查询详见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官网官微。
佛山招考网:
http://zsks.edu.foshan.gov.cn
下一步,佛山市2025年中考相关考生报名、招生计划、志愿填报、考试实施、招生录取等将陆续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广大考生学业进步!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着力构建佛山“五好”教育新形态,确保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市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招生计划实行同步编制、统一公布。根据省下达指导性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初中毕业人数和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统筹下达各区招生任务,由各区编制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录入招生管理系统,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统筹考虑师资配备和办学条件承受能力,合理科学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鼓励各区探索综合高中和职普融通试点,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学校探索动态调节机制,根据办学质量水平和规范招生情况动态调整,激励全市普通高中力争上游,不断提升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等8个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等3个实操类科目,文化科满分680分(其中英语科含听说考试30分),体育科满分60分,合计满分740分,实验操作科目以等级呈现。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时长,全市统一网上评卷、成绩公布,按比例计入总分(详见附件)。
2.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各区按要求实施。经区批准体育项目考试免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3.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按要求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优秀为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缺考、考试不达标或没有参加操作考试为D级。
4.英语听说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按要求实施,满分30分计入英语科(满分120分),英语科笔试期间不考听力部分,原听力时间用于答题。
(二)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在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中予以反映。地理、生物学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按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安排考试,结果以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等科目考试由市统一组织命题并实施,结果以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查。上述科目成绩不纳入录取计分。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考生自愿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名和志愿填报数据一经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各区要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权利和知情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二)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详见附件)。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各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三)市将统一编制中考招生《报考指南》,各区、各学校务必要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人手一份发放到位,加强政策引导,考生在全面了解报考学校情况、招生章程、办学定位、学校性质、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招生条件范围等前提下,科学填报志愿。因志愿填报不合理影响录取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加强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招生政策的辅导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多途径发布招生考试信息,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指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关注考生心理健康,及时做好落选生思想疏导和来信来访解释答复工作。
(五)各区要尊重考生报考意愿和合法权益,严禁信息封锁或阻拦、诱导干扰考生填报跨区志愿。严禁口头承诺、书面签约等方式提前锁定生源。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填报志愿。市教育局统一制订志愿填报草表规定格式,各区各学校不得擅自修改,或以印制仅包含本区学校的志愿草表形式误导考生,所有志愿填报表格必须存档备查,严防志愿被篡改。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由考生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录入,各学校应对学生给予综合性评语,客观全面如实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予A、B、C、D四级别的评价等级,对表现评定为“D”级时,各学校应予以慎重,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参考,国家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不低于B等级。录取投档同分比较,在相同录取政策前提下,根据综合表现评定由高至低等级优先次序录取。2026年起,评价结果的使用按《佛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佛山教育〔2023〕57号)执行。
五、招生录取管理工作
(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必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各区要完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准确、安全,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数据和学籍数据管理。
(二)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禁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的行为,坚决抵制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严禁教职人员为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未经省级教育厅批准不得跨市招生。未经招生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资料。各区请提醒考生和家长:警惕所谓有关系的“招生骗子”,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问题请及时举报。
(三)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接受监督投诉。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规范招生秩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严格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的通知》精神,各区要切实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违规招生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核查处理。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局实施跨区交叉督导检查制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各区各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不得对学校的考试成绩排队,严禁炒作升学率和中考“状元”。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误导或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资料,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四)合理设置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补录必须在系统征集志愿录取,严禁擅自组织录取。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不得对已被录取考生进行二次录取。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处理。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和人籍分离现象,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审批手续。学籍审核科室依据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名册建档,名册以外的名单不予受理。对已经建立本市学籍的学生,未经区级、市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意不得转出外市。
(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各校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
(一)各区要结合中职招生计划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采取调整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扩大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加强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服务和引导,提高志愿录取成功率。严禁初中学校提前分流学生到中职(技工)学校,严禁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提前在春季学期招收应届毕业生。中职学校须优先录取当年参加中考的考生,本市中考录取结束仍无去向考生,有意愿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招生学校仍缺额的,可实行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具体补录办法由各区根据实际制定并报市招生部门备案。
(三)中职学校凭市、区招生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学籍审批手续。凡需报省备案的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审核,按省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加强市中考管理系统和省中招服务平台衔接,市教育局在各批次录取后将相关数据统一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各中职学校转为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后续操作。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贯彻落实考务管理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培训,有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考点考场设备设施维护,细化考试操作流程,降低涉考事故风险。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做好试卷运输、保管、领取、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密工作。强化考生考风考纪教育,落实巡考制度。创设条件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二)积极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赋能考试评价改革,及时做好新增考点建设或原有考点改造的预算和立项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深化考点电子监控系统和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简化报考审批审核手续流程,实行部门数据共享联审。
附件
1.佛山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和录取办法
3.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认定条件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佛山市第一中学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佛山市直属市教育局管理的全寄宿高级中学。多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年获得“佛山市高考优胜奖”,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第四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称号,是全国青少年篮球、足球学校,是唯一连续获得“佛山市公共服务最佳口碑榜单位”的高中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75个教学班(含3个西藏班),学生3200多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301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以上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在职教师,共4人。其中:化学教师2人、数学竞赛教练1人、生物竞赛教练1人。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三)岗位任职条件.png
说明: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应聘。
2.在职教师的职称岗位聘任根据我校岗位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聘任级别,即若无对应的空岗位,则高职低聘。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1日8:30-2025年3月11日 17:3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yzbgs82838610@139.com”。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应聘岗位+姓名+在读学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职称+电话号码”的格式,邮件附件以相同标题命名并使用Word文档。
(1)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介及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科、研究生专业课程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2)非应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获奖荣誉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特别注意:
1.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日8:30-2025年3月12日 17:00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并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照片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9:00-10: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内容。采取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考核。
二、试教:
(1)试教时间: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9:00开始,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
(2)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全部人员试教结束后,试教成绩当天在试教场室公布。
(3)试教内容: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等。
把试教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14:30开始。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考核方式。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试教、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面试成绩×3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佛山市第一中学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九、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情形的,不能应聘。
2.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若本《公告》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十、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838610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附件: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佛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5年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