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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河清地段“邻里营地”项目地上建(构)筑物租赁公告

时间:2024-11-21     人气:17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建筑面积:出租面积3038.06平方米,其中一层箱体(6个)面积为324平方米、卫生间(1个)面积为18平方米、星铁钢铁结构棚(1个)面积为396平方米,空地面积为2300.06平方米......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土地证、房产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月租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按现状交付。


2.租金和管理费标准、递增情况:


租金:①建(构)筑物租金:按照含税价1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计费面积共计738平方米,年租金起拍底价为132,840元,第四年开始递增10%。


②空地租金:按照含税价4.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计费面积共计2300.06平方米,年租金起拍底价为124,203.24元,第四年开始递增10%。


③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1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计费面积共计3038.06平方米,每年物业管理费为36,456.72元,第四年开始递增10%。


3.租赁保证金按照最终年租金竞得价的25%计算,竞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给出租人,待租赁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由出租人在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上述租赁保证金的退还均不计利息)。


4.租赁物的改造


(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资金用于用于投资营地道路、露天帐篷区、小型停车场的建设、社区营地的所有装修,以及公共区域的所有绿化和视频监控等。


(2)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3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方支付补偿款项。若竞得人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3)若竞得人按照上述规定按时投入足额资金完成装修改造的,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发票及工程预(结)算等资料给出租人备案,经出租人对该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价,予以明确竞得人投入物业改造的实际资金金额。


(4)如竞得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建筑物外观风貌改造等内容的,还须根据《九江镇关于临港国际产业社区风貌管控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等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在租赁期届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时,竞得人须将上述投入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状态无偿交给出租方。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方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竞得人1个月装修改造期,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如竞得人拟将上述租赁物全部或部份转租给次承租方使用的,由竞得人每三个月提供一次相关转租资料给甲方备案(如有更新的)。


7.竞得人必须按月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不得连续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更不能同时收取一年或超过一年的租金或提前收取本合同租赁期间内的全部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8.竞得人不得向次承租人收取超过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否则构成违约。


9.转租合同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10.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土地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部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1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上述租赁土地范围内建(构)筑物所产生一切经营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申报、缴交。


12.承租方或次承租方必须承诺并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从事任何违法经营。


(五)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分至9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江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6560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园北五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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