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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九江镇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竞租公告

时间:2024-10-26     人气:334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作者:
概述:资产名称: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用途:休闲购物、潮流活动、美食聚集、亲子拓展、旅游住宿、社区配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旅项目......

ZC2024(NH02)0091 九江镇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交易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佛府南国用(2003)第130006号;粤房字第0021097号;粤房字第0021093号;粤房字第0021092号;粤房字第0021102号;粤房字第0021098号;粤房字第0021087号;粤房字第0021105号;粤房字第0021095号;粤房字第0021106号;粤房字第0021088号;粤房字第0021112号;粤房字第0021107号;粤房字第0021096号;粤房字第0021110号。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物业管理费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承租人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二)竞投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按现状交付。


2.租金和管理费标准、递增情况:


租金:按照含税价5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即该租赁标的物的租金起始价(含税)共计430,80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10%。


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2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计费面积共计7180平方米,即管理费含税价为172,32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5%。


3.租赁保证金按照200,000.00元收取,竞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给出租人,待租赁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由出租人在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上述租赁保证金的退还均不计利息)。


4.租赁物的改造


(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竞得人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2)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70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人支付补偿款项。若竞得人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3)若竞得人按照上述规定按时投入足额资金完成装修改造的,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预(结)算等资料,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该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价,予以明确乙方投入物业改造的实际资金金额。


(4)如竞得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改建计方案,并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建筑物外观风貌改造等内容的,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人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等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在租赁期届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时,竞得人须将上述投入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状态交给出租人。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征地所补偿的土地款、原属出租人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款均属出租人所有。若竞得人已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投入资金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则竞得人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租赁物补偿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因拆迁部门对上述投入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进行拆迁所产生补偿款及相应奖励款(简称“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①在租赁期前七年内(即自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乙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7年-乙方已使用租赁期)÷7年]


甲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乙方所得


②在租赁期满七年后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全额归甲方所得。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人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竞得人18个月(即2024年 12月 1日至2026年5 月 31日)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竞得人可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借,但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并提交相关租赁合同备案。


7.转租合同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8.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土地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部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五)交易时间


1.提交竞投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止;


2.竞投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6862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吴家大院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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