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九江镇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竞租公告
ZC2024(NH02)0091 九江镇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交易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佛府南国用(2003)第130006号;粤房字第0021097号;粤房字第0021093号;粤房字第0021092号;粤房字第0021102号;粤房字第0021098号;粤房字第0021087号;粤房字第0021105号;粤房字第0021095号;粤房字第0021106号;粤房字第0021088号;粤房字第0021112号;粤房字第0021107号;粤房字第0021096号;粤房字第0021110号。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物业管理费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承租人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二)竞投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按现状交付。
2.租金和管理费标准、递增情况:
租金:按照含税价5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即该租赁标的物的租金起始价(含税)共计430,80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10%。
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2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计费面积共计7180平方米,即管理费含税价为172,32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5%。
3.租赁保证金按照200,000.00元收取,竞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给出租人,待租赁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由出租人在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上述租赁保证金的退还均不计利息)。
4.租赁物的改造
(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竞得人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2)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70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人支付补偿款项。若竞得人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3)若竞得人按照上述规定按时投入足额资金完成装修改造的,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预(结)算等资料,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该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价,予以明确乙方投入物业改造的实际资金金额。
(4)如竞得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改建计方案,并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建筑物外观风貌改造等内容的,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人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等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在租赁期届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时,竞得人须将上述投入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状态交给出租人。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征地所补偿的土地款、原属出租人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款均属出租人所有。若竞得人已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投入资金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则竞得人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租赁物补偿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因拆迁部门对上述投入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进行拆迁所产生补偿款及相应奖励款(简称“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①在租赁期前七年内(即自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乙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7年-乙方已使用租赁期)÷7年]
甲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乙方所得
②在租赁期满七年后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全额归甲方所得。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人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竞得人18个月(即2024年 12月 1日至2026年5 月 31日)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竞得人可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借,但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并提交相关租赁合同备案。
7.转租合同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8.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土地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部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五)交易时间
1.提交竞投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止;
2.竞投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6862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吴家大院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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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2024(NH02)0090 九江镇2024年第86批次资产竞投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出租人: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年(周期年)租金。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4 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止;(交易前2天)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0日16时;(交易前一天)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18620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林服务中心(九江镇新堤西路1号)
项目概况
西樵镇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樵金路奥园路段雨水管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4(NH)WS0121
项目名称:西樵镇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樵金路奥园路段雨水管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8,452.6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西樵镇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樵金路奥园路段雨水管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538,452.62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4年1月(含本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西樵镇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樵金路奥园路段雨水管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西樵镇高质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樵金路奥园路段雨水管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金额为:3,396,914.52元,超出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 址:西樵镇登山大道3号
联系方式:0757-86886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686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兴柱
电 话:0757-8686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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