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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0-25     人气:988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4-02507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202.9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50,202.94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期2年,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第一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第二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社区部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进场服务,主次干道部分在原有项目合同到期后(即2024年11月16日开始)再移交,产生的服务费以实际履行合同时间按实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进行承诺或者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进行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4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石湾镇街道“牛皮癣”清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0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


联系方式:0757-83133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钿


电 话:0757-831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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