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施行!广州中小学校可禁止学生带手机!
家长、学生朋友们注意了!
中小学校可禁止学生带手机
定期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
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
……
日前,《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Q:《条例》所指中小学生包括哪些人?
《条例》所称中小学生是指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的学生。
Q:《条例》回应哪些问题?
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地方性法规,设定7章35条,共有76款,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主体的责任,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回应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健康促进工作“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
Q:《条例》有什么亮点?
其中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学校配备卫生健康副校长,学校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学校应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
立法禁手机进校园
学校接到欺凌报告应立即调查
近年来,中小学生使用手机、学生欺凌等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家长和社会。为此,《条例》对中小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和预防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问题作了专门具体规定。
《条例》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严禁带入课堂。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
针对学生欺凌,《条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学生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发现学生欺凌或者涉嫌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同时,学校应当对实施、参与学生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督促改正,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或者训诫,构成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其他犯罪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包括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学校和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鼓励中小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校内校外针对本人或者他人的学生欺凌或者涉嫌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情况,并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与安全,对遭受侵害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及其他必要帮助。
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
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
心理健康,重在预防。为解决中小学生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困难的问题,《条例》明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公告二十四小时中小学生心理援助服务热线电话,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向有需要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与辅导等服务。
对于学校而言,应当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环节,采用家访等方式及时向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反馈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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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开设以实践活动为主的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以认识自我、学会学习、沟通交往、情绪调适、奉献爱心等为重点,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景设计等方式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实施。
其中提到,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学生的心理发展需要,安排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条例》还明确,中小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父母不得阻拦孩子
接受心理健康咨询诊治
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协同共治。
《条例》明确,学校应当为每位中小学生单独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发现和干预处置机制,每学年对全体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查和测评,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予以干预。
卫生健康部门配合中小学校主管部门为学校配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帮助学校开展严重心理行为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学生的转介工作,定期组织学校从事心理健康工作的教职工与医院的精神(心理)科医护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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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和学校在接到即将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中小学生自杀警情后,应当即时核查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对于家庭而言,《条例》明确,学校发现中小学生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应当及时口头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要时可以出具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并指导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带被监护人到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
另一方面,中小学生发现自己存在心理行为问题且有意愿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不得阻拦。精神专科医院或者设有精神(心理)科的综合医院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的中小学生,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的协作机制,为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中小学生提供快速转介、诊疗途径。医疗机构应当对持有学校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的中小学生提供就诊便利。
此外,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师生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所有教师都应当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全面提升应对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能力。
据央视新闻,10月12日一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
多家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由银行统一进行批量调整,不需要客户提出申请。
如果贷款人的存量房贷的利率已经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将不会进行调整。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则需要先行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的浮动利率,之后银行就会直接进行调整。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问答
近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问答。
多家银行表示,当前房贷利率高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BP(基点)的,统一调整为LPR-30BP。
根据工商银行公告,若购房者房贷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利率高于LPR-30BP,房贷利率将调整为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
此前,9月29日晚,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连发四项稳地产政策。当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均发布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公告。
问题1: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多少?
根据各家银行的问答口径,北京调整后首套房贷利率为LPR减30个基点,即3.55%。二套房贷调整后利率值为五环外LPR减25个基点,即3.6%;五环内LPR减5个基点,即3.8%。
问题2:住房贷款是固定或基准利率定价?这次也可以调整吗?具体怎么操作?
公告称,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购房者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LPR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进行批量调整。不过本次调整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
问题3:用户的房贷利率能降到多少?一个月能省多少钱?
在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保持3.85%不变的前提下:
假设在某二线城市,购房者当前房贷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加点,即3.85%,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重定价后利率为3.85%-0.3%,即3.55%,比调整前下降了0.3%。以贷款金额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后每月可节省支出约170元,总共节省利息约6.1万元。
假设在某一线城市,购房者当前房贷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5BP(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即4.4%,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重定价后利率为3.85%-0.3%,即3.55%,比调整前下降0.85%。以贷款金额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后每月可节省支出约469元,总共节省利息约14.06万元。
不过用户要注意的是,如果房贷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就已享受当前政策下的最优惠利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工商银行公告称,用户可以登录“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查询当前房贷执行利率。
同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一正三副负责人到场。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用好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28.55万亿元,持续保持较高支出强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整体缓释
蓝佛安在会上表示,扎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一省一策落实各项化债措施。中央财政在2023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超过2.2万亿元的基础上,2024年又安排1.2万亿元的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地方债务风险整体缓释,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财政可以完成今年预算目标
蓝佛安在会上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的基本面及市场广阔、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并未改变。预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不及预期。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中国财政有足够的韧劲,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请大家放心!”
近期将推出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
蓝佛安介绍,按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部署,财政部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举措:
①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
②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③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④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以上四点目前已进入决策程序,还有其他政策工具正在研究中。
拟一次性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限额
蓝佛安表示,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做详尽说明。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将大大减轻地方发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
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就业补助667亿元
蓝佛安介绍,今年以来,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亿元,支持地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1-9月全国教育支出超过3万亿元。
按照全国总体3%的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0元。
用好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不断优化财税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廖岷介绍,在已出台的政策中,包括需求端、供给端和化解风险三个方面:
在需求端,主要是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包括出台的“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例如,现有住房卖了200万元,原值100万元,应交个税约20万元,但是您如果在一年内再购买一套200万元以上的住房,已交纳的20万元个税可全额退还。再比如,我们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据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省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约200亿元。这两项政策,对于降低居民的购房负担、增加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供给端,我们主要是支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2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亿元,并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66万套,用于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还有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各地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16万个、惠及居民2725万户,支持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420万户,发挥了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
在化解存量风险方面,财政部门配合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对3500亿元专项借款予以贴息,去年以来已预拨贴息资金62亿元,支持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我们还配合推动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等,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项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执行中,我们将持续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加强新老政策的衔接,打好组合拳,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国家奖学金名额将翻倍
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介绍,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翻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6万人增加到12万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3.5万人增加到7万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1万人增加到2万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万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提高,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300元提升到3700元。还将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额度提高,将本专科生的最高贷款额度从每生每年1.6万元提高到2万元,研究生从2万元提高到2.5万元。利率也将降低。
2025年广东普通高考报名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强调,在报名过程中,各地应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此外,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
需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
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分为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3个步骤。
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确认报名”的时间为11月6日至10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具体的报名时间也可由各地市在上述时段内细化安排。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
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则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
严禁非应届生在校生报考
今年,广东继续严防“高考移民”。根据规定,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进行报考。
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广东户籍。
如果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那么考生需要于高三开学前就已将户籍迁入我省,并在开学前已具有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若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已取得广东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并实际就读的,也具有报名资格。
此外,要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工作。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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