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办理流程(窗口+网上)
一、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http://wsfw.fsga.gov.cn
网上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申请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
[4]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当事人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
[6]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申请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10]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11]迁入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供该家庭户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主及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12]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表格名称:《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15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经审查,2020年第一季度有110名新市民符合积分入户三水资格,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三水区流管办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三水区流管办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路三号139号政法委大楼10楼
电话:87700526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取得积分入户三水资格新市民名单.xls
佛山市三水区流管办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第一季度取得积分入户三水资格新市民名单
序号姓名总分1任帮伟757.242陈志达470.173邝翠兰465.554杨学方412.335张祖仕406.696韦瑞君381.397刘秀婷379.328彭江明379.129成武钧37510喻叶红369.4411范霞艳358.3412刘周水355.9113林秋霞352.8614韦金肖352.7315王发彬348.0616全斌339.2517谭建平338.618王翠文324.6219姚艮娣323.8820林清霞320.4721蔡迪318.6222王宏利317.2523邵秀珍312.0524余伟强309.8625刘涛309.7126徐红梅307.0727朱子东306.3328吴燕玲300.4929余菊莲294.1730林凯俊293.1431方晓杰292.3732刘红燕289.1233朱木娇287.7734李莉284.735岳松281.1736王伟升28037余成278.6638黄春嘉270.1239王英268.5240陈善兰267.4941王玉珍258.5442张坤252.8243覃伟学250.2244刘杜妹249.545袁红24946陈婷婷244.2247庞丽24448余拓能242.0749梁金凤240.9850梁建发23951李灵232.2252刘展秀229.2853黄素芳228.7554马斌228.1555吴雪梅222.3756张娅培220.8457谭玲琪217.1258曾富源216.8259黎海琼21460黄敏芝211.2461周家铭211.0862蔡少珍203.2463刘宇佳202.1464李栋196.1165汤斯诗195.8766周旋195.7567李丽勤194.3568刘金星193.3269梁芝莲19370何婷187.171冯海玲184.4672韦安贵184.4373裴群霞179.6174祝林卓179.4975周珊珊179.1276陈东娇178.7777余瑶瑶174.4678邓锦泽174.1679王一如173.8680杨春173.7181谷秀容172.3582苏峰170.0383涂燕玲169.1884刘雪成168.885秦娅166.6986许小红16487王晓丽161.9788许桂花160.9189黄明涛159.8490陈翠155.9291李敏君154.5692吉元花154.2593易幸幸153.7394黄秀玉152.0195刘静149.1896林晶晶145.697蔡祖升14098雷俐137.699方丽娜136.18100汤会清127.36101金朝莲126.46102潘秀芬115.43103邹孟娴115.42104谢海华115.27105杨保勇114.21106林作凤110107陈桥华101.61108詹雅越97.06109李日鸿96.41110邱灿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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