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049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8,637.3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8,637.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48,637.3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恒昌路连接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关于“未通过办理相关业务或系统批量转换取得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的‘安管人员’,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的通知要求,供应商须按规定要求提供全国统一新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子证照,且该电子证照应当能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s://gdagkh.gdcic.net/#/web)进行查询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
(3)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至 2024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ssp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8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项目概况
南联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06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DJYCG2024102
2.项目名称:南联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5604073.99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联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4073.99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南联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
一项 |
5604073.9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运维服务期为12个月,合同生效的具体日期以实施开始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经授权后可引用(使用)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业绩、资质与荣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6 月 06 日起至2024年 06 月14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06 月26 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如有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2)现场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塘大道22号
联系方式:0757-87318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小姐
电话:0757-82282160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18号西侧农用地租赁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注:(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1.资产类型及面积:租赁土地总面积29.87亩(其中16.55亩仅作农用地及农业种植使用;9.49亩属电力线廊道控制范围,仅种植蔬菜类作物及普通低矮植物,日常使用须接受供电部门的监督,如供电部门开发使用,需无条件配合电力建设;0.49亩属水田范围,仅限种植水稻、玉米、红薯、芋头等粮食作物;3.34亩属水田及电力线廊道控制范围,仅限种植水稻、玉米、红薯、芋头等粮食作物,日常使用须接受供电部门的监督,如供电部门开发使用,需无条件配合电力建设)。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纳后使用原则,每年缴交一次。竞得人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交2024年度的土地租金;往后每年的租金须于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
4.租金递增情况:标的物租赁期内土地租金分7个周期计算,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3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
5.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6.土地用途及具体使用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国家最新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进行3.83亩水田范围的耕作种植,不得在3.83亩水田范围内作任何形式的水泥硬底化建设;在其他租赁土地范围内可按需、合理建设机耕路,但机耕路实际路面宽度不得大于6米;
(2)竞得人不得对租赁土地做任何形式的工业用途,禁止事项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禁止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及其他改变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禁止搭建棚舍养殖禽畜、蛙类、昆虫类;每年闲置、撂荒耕地(3.83亩水田范围)的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树木、挖塘养鱼等一切耕地非粮化行为。
(3)竞得人如需对租赁土地进行围蔽的必须使用通透式围蔽。
7.其他:
(1)如竞得人在使用租赁土地过程中出现违法用地行为被自然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农业管理等部门作出处罚的,视作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竞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已收取的土地租金。同时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复绿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为止。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还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2)在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可将租赁土地转租或分租,竞得人不得改变租赁土地的性质,不得以转租、转让、转包或以合作、联营等方式改变租赁土地的实际承包者(包括部分改变的),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租赁土地,竞得人所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
(2)租赁土地的交付条件为按现状交付,竞得人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已对租赁土地及周边现状(包括位置、面积、生产设施现状等)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对租赁土地及周边现状同意并确认的前提下,同意按现状承租。
(3)出租方如有计划开发使用上述租赁土地范围内全部或部分的,须在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通知时限内无条件清场退出。如当年使用时间不足半年的,退还当年全部租金,当年使用时间超过半年的,退还当年六个月租金,并返还竞得人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除上述补偿外出租方不再对竞得人作任何其他补偿。
(4)如租赁土地遇到政府征收,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竞得人须自收到相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撤场,土地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如竞得人对有关补偿有争议的,应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解决,但竞得人不得继续占用,否则,竞得人所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当年租金的两倍计付土地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管理,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如租赁期内租赁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严格按资产交易办法重新上平台公开交易。若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该部分土地需重新公开交易,其余仍为农用地的部分继续执行合同,出租方及竞得人据此签订补充合同以重新明确农用地出租范围。因前述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的,出租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租。
2、本次土地租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不接受自然人竞租。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竞投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农用地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及获取租赁文件
1.有意参与竞租者可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dzz/gzxx/jtzcjyxxgg/)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租赁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陆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租赁文件中第三章“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各竞投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注:交易保证金交纳详见租赁文件 第三章 网上系统操作指引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与退回”)
六、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下午5:0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9: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意向人可自行联系招租人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3号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44888
2.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431852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