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水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通告
为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三水区2024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居住证登记住址的镇(街道)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有应届小学毕业随迁子女的可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今年,为满足更多新市民子女能在我区入学的需求和减轻家长负担,我区决定继续向部分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同样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招生录取,有意向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也需要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各镇(街道)于4月10日后发布
2、受理时间:4月18日至5月17日
3、审核评分:5月20日至5月31日
4、首轮公示:6月5日至6月12日
5、审核复核:6月13日至6月19日
6、最终积分排名公示:6月20日至6月26日
三、受理地点
三水区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全区通办。
四、时间安排
1、提前预约。市民可通过“佛山政务服务”或“三水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积分入学”窗口类型进行预约。三水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市民可就近选择号源相对充足的中心进行预约,每个工作日17:00更新下一轮预约号(首次放号时间是4月11日17:00)。
2、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仅限工作日受理)。
3、审核评分。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4、积分汇总排名公示。由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淼城一家亲”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5、学位录取。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教育局按全区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学生为积分生。积分生以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次序,参考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学校。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五、积分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各镇(街道)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六、温馨提示
1、现场办理业务人数较多,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告内容,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提交。
七、咨询电话
(一)受理资格及材料准备咨询(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
1.三水区委政法委:87710811,87700526;
2.西南街道:87775778,87775776;
3.云东海街道:66897038;
4.白坭镇:87578006;
5.乐平镇:乐平服务站:87386165;南边服务站:87318010;范湖服务站:87360706;
6.芦苞镇:87237887;87232887
7.大塘镇:87270699;
8.南山镇:87219166。
(二)业务预约及办理咨询(行政服务中心):
1.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87612345
2.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87618700
3.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云东海大道大学路1号3座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88527672
4.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乐平镇新城大道北5号(佛高区三水园摘星楼旁),87381999
5.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87570145
6.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87230906
7.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87271733
8.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7219309
(三)学位情况咨询(教育部门)
1.三水区教育局:87772210
2.西南街道教育办:87618849
3.云东海街道教育办:86162639
4.白坭镇教育办:87568204
5.乐平镇教育办:87388055
6.芦苞镇教育办:87233252
7.大塘镇教育办:87293473
8.南山镇教育办:87210216
2024年三水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行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构建良好基础教育生态,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佛山教育〔2023〕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三水区冠华小学、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原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纳入市平台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详见《三水区2024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招生计划、咨询电话)》
其余民办学校学位用于统筹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
二、明确招生主体责任
(一)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核公布本区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协议直招以及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全区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及协议直招和一贯制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全区民办学校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及结果公示公布。
(二)各镇(街道)教育办核定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辖区学校协议直招、一贯制直升的条件、范围、计划,对协议直招和一贯制培养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协助对以辖区户籍、学籍或随迁子女身份报名的资格进行审核;督促辖区学校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三)各民办学校根据本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编制招生计划报属地镇街教育办核定;在本校官网公布经核准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按要求公示符合本校直升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的批次、范围、规则等实施补录,将线下注册的结果及时同步至市民办招生平台。各民办学校应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做好分类招生工作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按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和补录分批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
(一)明确招生类别
1.直招类别。
(1)政策直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人才直招。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政策直招、人才直招详见《三水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
(3)协议直招。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
协议直招详见《三水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协议直招细则》。
2.校内直升类别。
对符合条件的一贯制学校(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中,自愿选择入读本校初中,且在 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进行直升录取。
3. 普通招生类别。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可申请报读我区民办学校:具有三水户籍;持有效期内三水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有三水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在三水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4.补录类别。
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三水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此类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二)组织招生报名
1.统一使用市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在规定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7:00)内,在市招生平台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所属区三水区,以唯一身份报名,包括直招类、校内直升类、普通招生类和补录类。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学校所属三水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2.根据入读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1)直招对象在报名时一并填报志愿,其中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2024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7:00)填报志愿。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4)其它类别报名学生不需填报志愿。
(三)审核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对象应在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
1.直招、校内直升类别资格审核。
直招和校内直升对象的资格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其中,直招类别对象由区教育局公示,校内直升对象审核通过后由各校公示。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时,应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2.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报名资格审核。
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市招生平台的信息比对结果,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三水区为报名所属区的普通招生和补录类别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分批录取
按照直招、校内直升、普通招生分批依次录取,报名对象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剩余批次录取,学校在当前批次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后不再进行后续录取。所有报名对象可在5月23日登录市民办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第一批:直招录取。区教育局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
第二批:校内直升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第三批:普通招生录取。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五)统一注册
被录取的报名对象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5日到录取学校注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注册指引为准。各学校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未按时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已录取学校学位。
(六)补录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就读意向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
区内补录应优先三水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二)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各学校应当严明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承诺提前录取或补录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不得补录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类招生全部通过招生平台录取,学校不得进行平台外招生。市、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平台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三)加强违规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通过简章、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招生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0757-87772210
西南街道教育办:0757-87618841
南山镇教育办:0757-87210216
三水区冠华小学:0757-87777308、87666309
三水区北博德翰外国语学校:0757-87752888/87767666
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0757-87218918、18025993325、18022202986
附件:1.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xls
2.三水区2024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名单及信息(招生计划、咨询电话).xls
3.三水区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直招、人才直招实施细则.xls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叶新绿,万物荣华。近年来,依托资源禀赋,杨和各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持续走好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乡村振兴之路。
在高明区今年的桉树替代种植中,杨和镇沙水村委会大布村发展了一个新项目——种植中药材。沙水村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在大布及周边村打造万亩种植园,而千亩中药基地是其中之一。
俯瞰大布村,整齐种植的果树已经成林。目前,重型机械正把山地逐一修葺,打碎黄泥、起垄修渠,设置蓄水池保障灌溉,等待春种时机。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将打造成沙水村委会大布村千亩中药材种植基地,目前首期工程已开发200亩,预计在2026年有收成。
杨和镇沙水村委会书记黎锦洪表示,沙水村委会计划打造万亩种植园,除了原有的几千亩坚果种植,未来将计划种植千亩中药、香水柠檬、沉香等。“首期项目计划投入100万元,二期将加大投入约300万元,新增600亩地,用于种植巴戟、杜仲、牛大力、五指毛桃、呈青树、鸭脚木等。”黎锦洪对种植园的发展充满信心。
立足于自身的土质优势,沙水村实现村中土地集约化管理,并成功引入坚果特色产业,形成特色种植产业的集聚效应。同时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大幅跃升,村民人均收入从每年不足万元,到现在超3万元,走出了一条“农旅一体化”的发展道路。
绿色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效应正在沙水村逐步显现。沙水村“两委”班子通过组织牵总、党员攻坚,促成广东布鲁森大自然教育基地、佛山高明新广农牧公司国家“广明2号”白羽肉鸡等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沙水。同时,优化景观衔接,串联起石九石滩瀑布、大布乡村振兴示范村、豆坑户外亲子游活动基地等景点,通过整合资源,大力打造融合观光农业、农耕体验、康体养生、研学实践等沙水特色的观光体验休闲景观轴,让游客能够“一站式”尽兴体验。2022年沙水村经营性收入达750万元,其中农旅产业收益占比超35%,同比增幅超60%,沙水好风景转变成沙水大“钱”景,擘画了产在村中、村在景中、景在产中的融合发展新蓝图。
绿色,是杨和的发展底色。接下来,杨和将继续做好“绿色”文章,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努力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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