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2026 年佛山地铁 2 号线 OPS 大屏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OPS大屏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佛山地铁2号线OPS大屏幕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SZ)XZ0149
2.2 项目概况:按佛山地铁自动化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招标人要求对湾华控制中心调度大厅2号线整套大屏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系统)、林岳车辆段和湖涌停车场DCC大屏幕系统(硬件)进行故障修复。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3 实施地点:佛山地铁2号线湾华控制中心调度大厅、林岳车辆段、湖涌停车场。
2.4工期计划:佛山地铁2号线OPS大屏幕系统和DCC大屏幕系统设备设施维保工期(2024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共1095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5本招标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含税总价1442656.00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6 合同计价方式:本项目实行单价包干的形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二号线湾华控制中心大屏幕系统原厂软件授权书(威创)。
4.3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OPS大屏幕投影墙维保服务项目或建设项目。
注: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分包,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8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如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1月4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6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4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何嘉晔、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
邮编:510623
联系人:黄庆标/毛雪/顾有恒/叶柱滨 电话:020-87562207
传真:020-87562207 电子邮箱:huangqingbiao@sinochem.com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TD2023(SD)WG0096;宗地图号:129109-003(版本号:1);地块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南国东路以南地块;土地面积:63303.95平方米,根据顺规条件(2023)023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分区,各分区的用地面积和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3)023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二)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玖仟贰佰柒拾壹万元整(大写)(¥92710000.00),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大写)(¥900000.00)/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伍万元整(大写)(¥1855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 2023年12月12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3(SD)WG0096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4年1月9日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1月9日9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 2023年12月12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 8 时 30 分至 2024年1月11日11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1(陈小姐)、22837812(欧阳先生)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 项目名称:黄埔军校外街区物业运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727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2024年1月3日 11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692.2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投标人声明(设计单位)》。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前述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相应信息录入指引(网址: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投标人声明(设计单位)》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1时30分 - 2024年1月3日 12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1时15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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