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沙尾村新型社区配套项目勘察设计定标工作延期的通知
茂名滨海新区沙尾村新型社区配套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6522)定标工作延期的通知
各入围定标候选人:
因招标人工作安排,在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对本项目进行定标工作。故定标工作延期,具体时间另行告知。
特此通知!
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 项目名称:广州北江引水工程(花都水厂及配水管道工程部分)厂区外电第二回路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726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时0分~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42.6052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投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
补充公告(二)
各相关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于2023年10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文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 |
企业资信 (20分) |
类似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在18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6分;完成10-15项(含15项)的得3分;完成1-9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获得20项以上(不含20项)的,得6分;获得11至20项(含10项)的,得3分;获得1至10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5项(不含5项)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4-5项(含5项)的,得1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1-3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0项或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6-9项的,得1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5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至今(须含最近评审年度(2022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2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3~4年的,得1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1~2年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三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二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
合计 |
20 |
|
备注:
1、【类似业绩】:业绩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承建的房建项目,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提供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房建类科学技术奖项:需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并同时提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房建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提供证书相关的网页截图,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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