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盯重点抓弱项 强化排查整治
禅城部署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工作
近日,禅城区召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分析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六考核巡查组对禅城区进行实地考核的情况、反馈的问题隐患,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确保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稳定收官战。禅城区委常委、副区长何春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全面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深刻反思禅城区在此次考核巡查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个别行业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要加快补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软硬件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会议强调,各镇街要以铁腕整治村级工业园,镇街、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尤其是公有资产物业,要主动带头整治,全面推进村级工业园消防安全治理。同时,进一步压实村集体、物业收益方和经营主体责任,变被动为主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工业园的消防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六考核巡查组向禅城区反馈的隐患问题整改,确保真检查、真整改、真闭环,同时深刻吸取经验教训,高标准做好省、市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准备,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最敏感关键的时期,加上年底各项工作收关,各类隐患和问题短板不容忽视。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禅城区2023年“奋战六十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社会面安全和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今冬明春期间禅城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室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Z00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室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76.71万元。
2.3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78753.9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是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化室工程,其施工内容主要为对坑尾新村旧礼堂进行拆除新建等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78753.9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大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5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教师村教育路1号8座2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坑尾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0147404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张槎召开公资系统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大会
全面深化公资改革,擂响高质量发展战鼓!近日,张槎街道召开公资系统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大会,正式发布《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张槎街道推动公资系统深化改革促进公资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指出,张槎将通过深入落实公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公资公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奋力开创张槎街道公资公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张槎“坚持制造业当家,加速全域中心化”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张槎街道党工委书记何永庆出席大会并讲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玉军主持会议,街道公资办全体人员以及公资系统骨干人员参加大会。
打造“1+5”运营体系 实施“三年倍增”计划
大会围绕公资系统改革目标、公资未来发展布局、深化改革具体举措等方面,详细解读《方案》。
会议指出,召开街道公资系统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大会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街道公有资产、公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张槎街道将全面深化张槎公资改革战略,擂响高质量发展大干快上的战鼓,深入落实公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公资公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奋力开创张槎街道公资公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张槎“坚持制造业当家,加速全域中心化”目标作出更大贡献。到2025年,全力实施公有企业资产规模“三年倍增”计划,争取全街道公有企业资产总额超61亿元,营业总收入超2.66亿元。到2027年,争取实现全街道公有企业资产总额超100亿元,营业总收入超5亿元。
锚定目标任务,张槎全力以赴。《方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统筹资源优化公有资产布局、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多达二十六项重点举措,进一步统筹资源优化公有资产布局,打造“1+5”运营体系,深入推动公有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1+5”运营体系旨在进一步优化公资系统架构设置和公有资本配置、结构,聚焦企业主责主业、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设立“一管理中心五大模块”,着力打造定位清晰、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公有企业体系,公有企业运转实现“招、投、建、管、服”全链条良性循环。
做实五大板块 助力张槎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持续推动公资系统深化改革要重点发展资产管理、园区运营、产业投资、城市更新、高速路经济这五大业务板块,进一步增强公资实力。
在做精资产管理板块,对公有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调研,以“专业化、市场化”为经营理念,强化物业经营管理,实现资产经营增收创收。
在做强园区运营板块,依托张槎深厚的产业基础,立足大湾区总部高地、强中心科创走廊、都市圈数智新城三大定位,做强都市型工业主题园区。计划未来三至五年新增30万~50万平方米公有资产载体,重点助力张槎打造“禅西(张槎)都市工业示范区”。
在创新产业投资板块,与市区国资合资合作、与民营企业合作参与推动低效土地提质增效改造、合作开发项目,与区国资“禅控资本”联合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公资链条资金、资源等发展要素,增强公有企业的盈利能力。
在做实城市更新板块,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土地整备,实施乡村振兴行动。探索建立“国集联动”新模式,提升城市和产业品质空间。
在打造高速路经济板块,充分发挥政府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盘活利用街道辖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为公资系统带来投资收益。探索在高速公路旁设立广告牌,全方位展示城市和企业形象。
为加快推进公资系统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何永庆在会上对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作部署时表示,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保持为张槎街道公资系统过往荣誉而战的毅力与魄力,扎实抓好公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公资公企持续深化改革。要有时代的紧迫感,抢抓战略机遇,把创新思维转化为创新能力,放开手脚追求新突破,不断开创公资系统改革,助力街道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要有发自内心的幸福感,以饱满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好公有资产、公有企业在服务街道中心工作以及民生保障、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同时,公资系统全体人员要守住“底线”、不能突破“红线”,坚持锚定“三年倍增”的目标抓落实,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强企业、做大规模,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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