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535]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1. 本次招标前期发布的各项资料文件中,涉及项目名称的,均统一修改:
原文为:炜鸿科技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2. 招标公告 四、项目概况:
原文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000m2。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3. 招标公告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2、招标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规模为:
原文为: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1.6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282.18m2。
现修改为: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4.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注:
原文为: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③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修改为: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中第三点第(14)条
原文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现修改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6.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8项 2.2 工期要求
原文为:2023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5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审批签发开工报告时间开始计算)。
现修改为:2023年11月2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45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审批签发开工报告时间开始计算)。
7.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8项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原文为:(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现修改为:(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8.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0项 29.1 履约担保
原文为: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
现修改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提供10%的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公司担保或履约保证保险。
9.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原文为: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现修改为:现文:2.5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10.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企业资信(6分)部分
原文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或以上的,得2.5分;8-14项的,得1.2分;1-7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2.5分。 |
工程奖项 |
1.5分 |
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10项或以上的,得1.5分;5-9项的,得0.8分;1-4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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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10项或以上的,得1分;5-9项的,得0.5分;1-4项的,得0.1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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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分 |
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获得“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10星或以上的,得1分;6星-9星的,得0.5分;1星-5星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3.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或以上的,得3.5分;8-14项的,得1.8分;1-7项的,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3.5分。 |
工程奖项 |
1.5分 |
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10项或以上的,得1.5分;5-9项的,得0.8分;1-4项的,得0.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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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10项或以上的,得1分;5-9项的,得0.5分;1-4项的,得0.1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分。 |
1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备注“5、第三方评价: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关于“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的查询页面网页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ecep.xy.cacem.com.cn/portals/informationService/?url=Stars&curIndex=0),不提供的不得分。”删除,涉及序号影响的,均依次递进。
12.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原文为:
8.1 环境保护
分析因施工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8.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8.3 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8.4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现修改为:
8.1 环境保护
分析因施工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8.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
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8.3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提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具体措施。
8.4 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8.5 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13.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工程规模:
原文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高度约:35m;地上6层,地下1层(479.72m2),总建筑面积约:32000m2。
现修改为: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5号之一,现厂区规划净用地面积:36392.88m2,已建成并运营注塑车间、原料仓库、吹膜车间、碎料车间及一些配套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开关房、办公楼)面积:20589.63m2,现厂内剩余有一块建设用地,拟用于建设珠江塑料智造大厦项目,共两栋厂房,框架混凝土结构,其中1号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1.65m;建筑面积约7770m2;最大跨度为10.0m;2号楼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31.35m;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9m2,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2m2;最大跨度为13.80m;合计建筑面积约32200m2。
14.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三、合同工期
原文为: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0日历天。
暂定从 2023 年 11月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1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 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开工前七天内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排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计划不得突破上述施工总工期对应的整体竣工验收最后期限,如投标计划与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矛盾,以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各分项分部验收时间须满足招标人其它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需求。
现修改为: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0日历天。
暂定从 2023 年 11月 20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2 月11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且在项目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 总监理工程师 签发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开工前七天内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排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计划不得突破上述施工总工期对应的整体竣工验收最后期限,如投标计划与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矛盾,以发包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各分项分部验收时间须满足招标人其它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需求。
15.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9.1 缺陷责任期计算
原文为:缺陷责任期:
现修改为:缺陷责任期:2年。
16. 本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预付款担保及其相关内容,均删除。涉及序号影响的,均依次递进。
本补充公告发布后,本项目日程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询,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具体时间信息。
广东炜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5569)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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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4现修改为: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改革后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资质等级要求一致的可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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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5条中(4)对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现修改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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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8现修改为:
3.8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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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已修改,修改后的格式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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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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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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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 |
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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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且按规定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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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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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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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特征码一致 |
不同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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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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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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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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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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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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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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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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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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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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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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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且不低于企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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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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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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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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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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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 |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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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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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设计部分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0%)+施工部分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5%)+投标总报价得分(满分100分)×权重(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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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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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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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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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设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类似业绩(20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4.1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或资料不齐全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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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30分) |
投标人承接的类似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6分; (2)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4分; (3)获省(部)级奖项,每项得3分; (4)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30分。 注:①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4.1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 ②获奖奖项是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含副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市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不再细分。③企业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④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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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15分) |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评价: 获得“AAA”级及以上得5分;获得“AAA”级以下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企业相关证书: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分; (2)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5分;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5分; 无或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合计最多得7.5分。
3.投标人获得高新企业证书得2.5分,无或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2.5分。
注: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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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30分) |
1.设计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设计经历在15年(含15年)以上得5分,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设计经历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2)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设计的类似业绩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5分;获行业级奖项,每项得4分;获省(部)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3)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16分。 注: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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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配置道路、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各一位专业负责人,且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全部满足得4分,缺少一名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缺少二名或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配置道路、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各一位专业负责人,且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对应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全部满足得4分,缺少一名满足上述条件的得2分,缺少二名或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3)上述四个专业负责人在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每1名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各专业负责人对应的注册执业证书为:道路专业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证书、给排水专业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电气专业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造价专业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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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措施(5分)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得5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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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施工部分评分标准(100分) |
类似业绩 (16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6分。 注:类似业绩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包含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EPC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未提供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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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12分) |
投标人承接的类似工程自2018年1月1日至今: (1)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 (2)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7分; (3)获得过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工程获奖:国家级质量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和市级质量奖项指省级优质工程奖等质量奖等。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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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18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土木类工法奖项: 每获得1项,得0.9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上应可反映其为市政类工法,若无法反映,需提供建设职能部门(或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能反映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市政类项目,无法证明该工法为市政类项目获得的工法不得分。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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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10分) |
投标人至今获得过国家税务总局“A级纳税人”称号的: 1.近五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10分; 2.近四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6分; 3.近三年均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得2分。 不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A级纳税人”称号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未能提供的,按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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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4分) |
项目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 (2)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开始计算,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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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4分) |
技术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4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1)需提供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其中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登记日期计算。(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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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24分) |
1、质量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 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市政工程质量员相关岗位证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2、安全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6分。
3、造价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的,得1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7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的得2分,具有10年(不含10年)以下工作经验年限的得1分。 (2)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得3分;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下职称证,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1)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2023年8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其中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登记日期计算。(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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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12分) |
进度控制 措施 (2分) |
分析准确、措施得当。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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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 保证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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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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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 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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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 控制措施 (2分) |
建立了完善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详细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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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重难点分析处理及保证措施 (2分) |
根据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或没有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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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0分) |
投标报价(100分) |
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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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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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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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若有增减,可按实际自行调整。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项目名称:南沙期货金融大数据产业园 (横沥)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57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7.4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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