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231)于2023年9月14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文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配备表》备注 |
详见原文 |
增加备注6: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6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4#、5#) 及围墙工程、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迁建工程之实训楼 (6#、7#、8#)及围墙工程施工总承包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 (2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0项或以上的,得4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5~9项的,得2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10项或以上的,得6分; 2、获得5~9项的,得3分; 3、获得1~4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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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4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2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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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得过工程类发明专利(发明授权专利)的: 1、获得过25个或以上的,得2分; 2、获得过16-24个的,得1分; 3、获得过1-15个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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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2 |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计算(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2、连续3-4年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3、连续1-2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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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1、同时具备4项的,得2分; 2、同时具备任意3项的,得1分; 3、同时具备任意2项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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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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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为准。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及“参建”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 “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证书:工法奖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工程类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Index)中的“中国专利发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申请号、专利权人、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发明授权”专利均可纳入评审计数,若同一项专利同时获得上述两种专利类型的,则只按一项计数;获得专利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本项评审不包含“发明公布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2)管理体系认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相关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5、所有评委的评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凤凰新村站IV号通道出入口、二号线会江站D号出入口土建及机电装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549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 0时0分~2023年10月24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4.008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条上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且合同额 50 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9时30分 - 2023年10月2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24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9时15分 - 2023年10月2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 项目名称:K、L地块自然灾害损毁修复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53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 22时0分~2023年9月22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7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86.87825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 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直接参股企业(即投标人上一级股东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须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 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 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9)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 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页面截图】(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 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 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 人资格声明函》】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资格条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 9时0分 - 2023年10月8日 9时15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8日 8时30分 - 2023年10月8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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