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30704
项目名称: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参加活动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府部门核发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如许可范围载明详见副本的,还应提供相应副本(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如许可范围载明详见副本的,还应提供副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卫国路78号
联系方式:0757-88032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电 话:0757-83332518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3〕006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肆拾玖万元(大写)(CNY127,490,0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大写)(CNY1,2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伍万元(大写)(CNY38,25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伍佰贰拾伍万美元(大写)(USD5,25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肆仟壹佰零叁万港元(大写)(HKD41,03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3年9月22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宗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2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次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ggzy.foshan.gov.cn/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黄小姐、陈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咨询: 黄小姐、陈先生 (0757-8862082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1.招标条件
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 已由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和改革局以 禅发改投审〔2023〕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广湛高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汾江河、佛山大道、文昌路和东鄱路的交汇处。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湛高铁佛山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广湛高铁佛山站相关工程合建项目,包括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综合交通中心、上盖绿化平台、地下停车场、轨道交通预留土建工程等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9万㎡,项目概算总额约347524万元。建设范围包括:
(1)9.9m高架层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城市配套服务;站场上盖平台(不含景观工程);高架层旅客活动平台及相关附属设施。
(2)±0.00m地面层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城市配套服务;满足高铁运营必需的道路工程(站前南路、站前北路及进出站匝道);地下空间综合换乘接驳工程(地下室出入口、风井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3)-7.6m地下一层夹层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空间综合换乘接驳工程(地下停车场等)。
(4)-11.5m地下一层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国铁出站厅、城市通廊接驳工程;地下空间综合换乘接驳工程(地下停车场等);7号线、15号线轨道交通土建预留接驳工程。
(5)-17.57m地下二层市政配套工程及地铁工程包括:轨道交通7号线、15号线土建预留工程。
2.3服务周期:
(1)勘察周期: 50个日历天;
(2)设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配合项目实施至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①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②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其他设计工作进度确保能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服务周期内相关节点须满足招标人的勘察设计需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7405275.64 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1800000.00 元,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5605275.64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本次招标的勘察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初步勘察,包括钻探、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等及后续服务。
2.5.2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与新建广湛高铁佛山站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佛山站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专题研究),协助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审等工作。设计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照明、电梯、消防、电气、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道路、供水、智能化、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燃气、通讯、供水等)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1)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2)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名,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企业”及“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勘察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企业”诚信登记,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登记)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注: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要求提供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是指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状态)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8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18 日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广湛高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中山路5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7-823277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同华西二路10号国融大厦8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谢工、白工
电话: 0757-82905071
传真:0757-82905071
电子邮件:zhyjingying@126.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