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群链·湾区启航”广州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成功举办
9月18日,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承办,生物岛实验室、奇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广州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裕跃出席活动并致辞,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领导出席。
本次活动以“供需精准对接·赋能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搭建医疗器械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一条龙”要素对接交流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0余家三甲医院,近200家医疗器械产业链重点企业及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代表300余人参会。全球智能制造研究专家、加拿大工程院外籍院士杜如虚先生,全国政协委员、岐黄学者、广东省中医院副院长卢传坚教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广东省器官捐献与移植免疫重点实验室主任何晓顺教授、
高裕跃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是广州市重点布局发展的产业链,广州拥有58所三甲医院,丰富的医疗场景和产业场景催生了医疗器械产业链快速成长,培育了以达安基因、万孚生物、金域医学、维力医疗、迈普医学等为代表的2000多家医疗器械特色企业集群,涵盖检验检测、高值耗材、生物制剂、器械设备、3D生物打印等细分领域,形成以科学城、知识城、国际生物岛、广东医谷、广州国际医药港、广药白云山国际医疗器械创新园为支点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空间布局,广州医疗器械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平台位列全国前列。广州市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推动医疗器械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鼓励医疗机构采购近地化布局,优先采购广州本土合格产品,合力提升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近年来,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的“广聚群链·湾区启航”系列供需对接活动,先后走进苏州、港澳、北京、龙岩、梅州等城市,在推动汽车零部件与产业部门、轨道交通与交通部门、新型显示与教育部门等供需对接、近地化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发挥搭建平台、嫁接资源、整合力量的作用,推动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强链、扩群、建圈”,跑出广州“二次创业”的“加速度”,助力发挥好“领头羊”“火车头”作用。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东分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3-5176)于2023年9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修改招标文件《勘察、设计、工程商务及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1.1.1类似业绩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5)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装配式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扫描件。(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时间以中标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EPC(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1)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主要页原件清晰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业绩金额以合同列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合同没有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前述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含补充合同,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合同金额)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4)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5)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按上述第1点要求所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如有装配式业绩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EPC(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1)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本主要页原件清晰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业绩金额以合同列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如合同没有列明的,可提交列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 |
二、补充发布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五、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日期:2023年9月20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为引导基金运作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以投促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通过母基金的投资方式,选择股权投资类企业等合作发起设立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根据《暂行办法》,引导基金发起设立的子基金主要投资领域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等领域,以及国家、省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等各发展阶段的企业。子基金投资项目须聚焦子基金申报的产业领域,在该领域投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60%。返投额方面,《暂行办法》提出投资期内子基金的返投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5倍。
据悉,引导基金于2017年设立,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存续期10年。引导基金基础规模为18.03亿元人民币,总规模根据市政府决策及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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