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票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生物燃料加注业务落地广州
9月7日,在广州海事部门的安全保障下,供油船舶“金石89”轮在广州南沙华润电厂码头,为国际航行船舶“宝宁岭”轮成功加注300吨保税生物燃料油,标志着全国首单船舶保税生物燃料油加注圆满完成。这是广州市在成功实施保税船用燃料油、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后又一创新举措,将填补国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品类空白,有利于助推我国绿色航运发展走在全球国际航运服务行业前列。
广州海事部门对新型燃料的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规开展深入研究,与各主管部门、加注企业多次研讨,共同确定加注作业方案。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船舶备案、货物申报、作业报告业务全程电子化和可视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开通绿色办理通道,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为企业节省了成本。
据了解,随着全球航运业脱碳进程的发展,国际海事组织对国际航行船舶减碳减排提出更高要求。生物燃料油是以常规低硫燃料油和生物柴油按比例调和,常见的品种为B24生物燃料油(24%生物柴油与76%低硫燃料油混兑而成),其中生物柴油主要由厨余废油提炼而成。相较于传统船用燃料,保税生物燃料不仅能有效降低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且免于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可吸引更多的国际货轮靠泊、消费。
南沙海关综合业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将结合南沙口岸国际航行船舶燃油加注实际需求,持续做好保税油加注政策及监管措施解读,积极优化保税油加注监管流程,进一步提升广州南沙国际航运综合服务能力。
李希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暨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上强调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教育整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暨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认真贯彻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深入总结运用开展主题教育的经验做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教育整顿,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新征程上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李希指出,五个月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第十六指导组切实加强指导,委机关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推动主题教育与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在以学铸魂上下功夫,带着崇敬、带着感情、带着信仰、带着责任使命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以学增智上下功夫,着眼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践加强培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坚持在以学正风上下功夫,时刻牢记“三个务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激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在以学促干上下功夫,聚焦破解正风肃纪反腐难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总结好运用好委机关主题教育经验,深化对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规律性认识,不断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更好推动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希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一个永恒课题。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继续把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理论学习要更加注重入脑入心、真信笃行,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真正把学习成果体现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检视整治要更加注重直面问题、一严到底,在查摆问题、自查自纠、清理门户上动真碰硬,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治“灯下黑”。建章立制要更加注重破立并举、务实管用,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努力构建系统完备、贯通协调的严管严治长效机制。持续攻坚要更加注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教育整顿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的生动局面。
中央第十六指导组组长刘家义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驻委领导同志,机关副部长级室主任、副部级巡视专员、副部长级干部、副秘书长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 项目名称:东风东路846号办公楼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516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9日 0时0分~2023年10月8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6.6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试点的要求。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⑥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 9时30分 - 2023年10月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8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 9时15分 - 2023年10月8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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