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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河涌 水污染防治条例》 实施成效逐步显现

时间:2023-09-07     人气:1166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9月5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提升了我市科技治水效率与水平,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14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5.7%,劣Ⅴ类比例为0;截至今年6月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验收完成89条,完成进度占比74%;完成新建或修复管网1713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08.4公里、暗涵整治46.94公里,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清理江河两岸问题17195宗,新建碧道298公里,试点打造绿水经济,岸线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何家骐的佛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单丽华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麦洁萍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余晓华、罗东伟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陈丽敏、蒋淳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刘磊、吴迁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唐红娟、何鹏辉、张丽茹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陈丽敏、蒋淳、刘磊、吴迁、唐红娟、何鹏辉、张丽茹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徐东涛、张朝志、贾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少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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