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高新区信创产业园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信创产业园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491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2023年9月2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2.1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1.2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要求。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 11时0分 - 2023年9月2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0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 10时45分 - 2023年9月20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 项目编号:JG2023-490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772.90552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748.455787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003.68469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2601.3676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2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险、责任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其所属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0亿元(含)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或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站-神山东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神山东站(不含)-广州北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黄石(不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黄石-纪念堂)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2023年9月25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8月28日凌晨,在广州海关所属广州车站海关关员的现场监管下,一列满载家用电器、LED灯具等“大湾区制造”货物的X8120次班列从广州国际港站驶出,标志着广州中欧班列迎来开行7周年。
自2016年8月28日广州中欧班列首开以来,线路辐射面持续扩大,开行班次加速增长,贸易质量持续提升。7年间,广州海关累计监管开行进出口中欧班列1193列,发运标箱11万个,申报进出口货值总值315亿元人民币,服务中欧班列联通西欧、东欧、西亚、中亚、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40余个城市,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中欧班列线路稳步增加
7年来,广州海关监管中欧班列线路稳步增加。在开行线路方面,由7年前只有1条出口线路,目前已形成“14出6进”共20条线路。仅2023年以来,广州海关关区就新增“欧洲-满洲里-南沙港南站”“欧洲-绥芬河-广州国际港”2条中欧班列进出口班列路线、1条“中吉乌”公铁联运路线和1条“中亚-南沙-越南”海铁跨境联运路线,进口线路覆盖北方五大铁路口岸: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绥芬河,更好地服务广州中欧班列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织就了一张覆盖欧亚大陆的国际物流大网络。
线路越织越密,开行班次数量逐年走高。2016年至2022年,广州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年开行数量由13列增加到339列,年均增长率超过70%,监管每百列中欧班列的时间分别为736天、566天、274天、286天、219天、93天、84天、79天、68天和55天,成功跑出“加速度”。
进入2023年,广州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延续高速发展态势,前7月累计开行中欧班列383列,运送货物3.66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33.54%、142.50%;连续13个月单月发车超过30列,提前175天超2022年全年发运总数。一趟趟“钢铁驼队”往来呼啸,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桥梁。
运输货物品类不断丰富
在开行班次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广州中欧班列运输货物品类也不断丰富,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广州中欧班列初启阶段,出口货物以衣服、鞋帽、厨具及五金配件等低附加值货物为主。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强大制造业集群优势,近年来中欧班列出口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出口结构也不断优化。除了服装、鞋帽等传统商品保持较高增长外,电子设备、机械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也呈现明显增长态势。今年上半年,广州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同比大幅增长1.8倍,其中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类产品出口同比增长超过2.1倍,家用电器出口同比增长1.2倍。
为满足“湾区制造”出口需求,广州海关联合铁路部门、场站运营方等发展定制班列、精品班列业务,常态化开行通信设备专列、液晶电视专列及微波炉、空调机等白色家电专列,支持新能源汽车借力中欧班列打通出口新通道。今年前7月,广州海关已监管发运新能源汽车出口中欧班列5列,总计264辆新能源汽车。
当前,广州海关监管的进出口中欧班列已形成“多向延伸、海陆互联”的空间布局,为3000多家外贸企业提供了稳定的国际物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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