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楼加装电梯拟出新规!须3/4业主同意!
日前,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制度建设。
相关媒体将意见稿与此前执行《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对比,意见稿中主要对旧楼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
其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申请条件的变更。
须3/4业主同意
根据此前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只须经过专有部分占本栋建筑2/3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
而在最新的意见稿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申请程序有调整
同时,意见稿中还对申请程序做出了部分调整。
意见稿提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按规定依法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新增三类不予审批情况
此外,意见稿中还新增了三类不予审批的情况,分别包括有:
01、加建电梯设计方案占用现状或规划市政道路、绿地、河涌、历史文化街区的;
02、已列入拆迁征收决定公告范围的;
03、加建电梯设计方案对城市重要景观节点、重要的道路造成破坏的。
意见征集
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4日
反馈形式:
(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何小姐 0757-83990503,83282496;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gcjsglk@fszrzy.foshan.gov.cn;
(三)发传真至0757-82285525;
(四)寄信件至“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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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排放核污染水
日料店还能吃吗?
近日,多地多家日料店紧急声明
店内无日本进口水产品
并不再销售日本食材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
将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及食盐价格监管力度
严禁用日本水产品制作餐食
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价格监管工作。在前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下同)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建立与相关互联网平台“直通车”机制,及时掌握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和违法行为线索。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查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针对市场监督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
佛山市食品行业协会与佛山市饮食同业商会
8月26日联合发布
《全面暂停采购日本相关水产品的倡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如有商家仍进口来自日本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并进行销售,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此,佛山市食品行业协会和佛山市饮食同业商会郑重向佛山市各食品生产加工业、食材流通配送业、餐馆酒楼饮食业、团餐供应业、商超农批市场等一切相关单位发出倡议:
(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决执行海关总署规定,即日起停止采购并杜绝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巩固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成果;
(二)鼓励举报和投诉。如发现有同行仍进口来自日本水产品(含使用水生动植物)销售、生产并食用的,各主管单位需立即告知其停止使用并发出警示,严重者采取处罚措施;
(三)多措并举稳定市场。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主动对接非日本产区海产品资源,促进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保障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
(四)各相关行业组织积极配合媒体,在各自微信群、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自觉抵制意识。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请广大消费者关注
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发布
保持理性
不要焦虑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等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SD)WZ020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等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9,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或者,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提供。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合同包2(高频电刀(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合同包3(高频电刀(I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合同包2(高频电刀(I))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合同包3(高频电刀(II))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清单”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已登记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
联系方式:2281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69/020-3786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艳娇、刘志丰
电 话:020-37860569/020-3786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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