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国际创新中心项目监测服务
- 项目名称:湾区国际创新中心项目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79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2023年9月1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94.783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及主体沉降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③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1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1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日前,《广州市重点商业功能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公布,其中对越秀区融入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局描绘了清晰的蓝图。而北京路更是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展示体验窗口,将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岭南特色商圈。近期焕新亮相的粤·潮楼正是这一过程的缩影:通过资源注入、产业提升,商业和文化相互赋能,一个岭南特色商业地标呼之欲出。骑楼风格廊道垂直折叠的创新设计、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消费业态……承载着广州潮人城市记忆的“粤·潮楼”正在展开关于城市消费的无穷想象空间。
粤·潮楼已成广州夜经济的一张名片
创新设计融入城市记忆
北京路被誉为“广府文化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广州不少创新消费模式,都最早出现在这里——潮楼便是其中一个。
对于生长于广州的80后和90后潮流达人而言,2005年亮相即成为新蒲点的“潮楼”承载着他们的集体记忆。也正因为此,焕新归来的粤·潮楼也备受关注:历经1年多的改造之后,它又将给北京路乃至于整个广州的消费业态带来什么惊喜呢?
“从潮楼到“粤·潮楼”,一个“粤”字,概括了项目在延续“潮流”基因的同时,将注入更多的广州本土文化,打造出广州城市特色和影响力。”负责粤·潮楼焕新与运营的广东尚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史雯群如此描述粤·潮楼的理念。作为越秀区“老城市新活力”的重点项目,对于在地文化的珍视体现在粤·潮楼的设计风格与细节之中。
在整体风格上,粤·潮楼保留了北京路商业街的传统岭南骑楼风格,与此同时结合金属科幻设计元素,形成了独特的创新设计。以当前粤·潮楼最受欢迎的网红打卡点——阳光街梯为例,这里俯瞰北京路步行街入口全景,还能根据活动主题随时变身成街梯美术馆、街梯花园等,是年轻人们最爱的户外交互空间形态。然而,这样极具潮范儿的设计背后,是对于城市记忆的解构:因为粤·潮楼的门牌号码是182号,所以特别打造了182级阳光街梯。而街梯的设计,则是为了将架空式骑楼风格廊道叠在建筑每一层中,让城市旧有的街区机理得以延续。
首店云集再次引领潮流
除了设计语言,粤·潮楼的运营思路更有打造北京路文商旅地标的“野心”。
一方面,粤·潮楼延续了潮楼一贯的潮流基因,对业态进行全新的组合,另一方面在招商上尤其注重引入了多个首店品牌,如已引进“广州首店”10家(公路商店、ARTCLE×NAG·潮流品牌买手店、撒米DIY潮牌工厂、洛笙花园西餐、杉姐老火锅、今后柠檬茶、吐司猫、巴渣空中食堂、杨记隆府、千酒屋等)、“越秀区首店”4家(寿司郎、霸王茶姬、星际熊、紫砂遇见梨)。
据介绍,“粤·潮楼将采用‘商业+艺术+场景’的商业模式,以年轻、先锋、跨界、多元为主张,举办限时快闪、艺术家联名合作、品牌发布秀、潮玩市集、沉浸式艺术展等活动,吸引潮流群体,分享年轻活力的生活态度。这一思路也体现在商场布局上,从汇聚潮流品牌的生活创享社,到表达自我态度的青年力中心,再到顶层露台之上的“城市营地”,潮流基因一览无余。“和聚一切有趣的人,我们希望通过运营推广的新玩法,为潮流群体提供更多创新式体验,让众多追求新生活方式的年轻人聚集在这里。”史雯群表示,全新的视觉及空间设计、精准的新世代消费定位、前沿潮流的品牌组合、本土潮流KOL的回归、丰富多元的社群活动,粤·潮楼将再次引领广州的“潮流”向心力。
- 项目名称:广东省大湾区华南理工大学聚集诱导发光高等研究院新办公区及实验室装修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478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85.5247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时15分 - 2023年9月15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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