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今夏第三批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公示!
新一批顺德泳池水池抽检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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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良好的游泳场所卫生条件,提高市民群众生活品质,市、区、镇卫生行政部门对顺德区开放游泳池进行监督抽检。本次第三批共抽检190家游泳池,其中不合格16家。截至8月22日,共抽检3批340家游泳池,其中317家合格,23家不合格,合格率为93.24%,不合格指标主要为菌落总数、尿素、浑浊度和游离性余氯等。
第三批已完成抽检的游泳池检测结果如下:
2023年顺德区第三批泳池水池
抽检合格单位
2023年顺德区第三批泳池水池
抽检不合格单位
第一批已完成抽检的游泳池检测结果详见👉速看!顺德游泳场所首批抽检结果出炉!
第二批已完成抽检的游泳池检测结果详见👉权威发布!顺德今夏93家泳池水质监测结果公布
如何选择卫生安全的游泳池
(一)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游泳池;
(二)选择卫生信誉度等级高的游泳池,A级为优秀,B为良好、C级为一般;
(三)看水质公告栏,查看当天水质检测结果;
(四)看游泳池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等。
(五)闻一下是否有轻微氯味;
(六)看游泳池环境是否清洁卫生,有无设置更衣室、淋浴室、强制浸脚消毒池等。
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二号线行车噪声综合治理研究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佛山地铁二号线行车噪声综合治理研究项目(项目编号:JG2023(SZ)XZ0088)
2.2项目地点:
佛山地铁2、3号线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等。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项目委托中标人对佛山地铁2号线行车噪声进行相关的测试、试验分析及区段治理验证。项目要求对佛山地铁2号线行车噪声现状进行调研,开展轮轨条件、车辆振动及噪声、轨道振动及噪声等多方面的相关测试,根据测试数据及结果开展建模仿真分析,对佛山地铁2号线行车噪声问题进行综合诊断,分析车内行车噪声来源与超标根本原因,明确行车降噪综合治理措施及方向。(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项目工期为1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3,700,001.00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2,426,667.00元,单价包干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1,273,334.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各分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轨道交通车辆或轨道振动噪声相关科研项目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8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 8月31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9月15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03单元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智荣 电话: 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8月23日下午,顺德区人民政府、乐从镇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佛山城市展览馆举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初级中学”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两所公办学校正式落地佛山新城。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正式落地
顺德再添优质学校
活动上,顺德区人民政府、乐从镇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签订了《合作创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初级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协议书》,乐从镇人民政府、首开股份有限公司、科桦文旅有限公司签订了《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共建三方协议书》,通过地校合作、政企联手,加快提升区域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同时,“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初级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校名正式发布,标志着这两所学校将注入华南师范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佛山新城的高品质公共服务系统再上新台阶。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小学是顺德区人民政府、乐从镇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公办小学。规划用地面积58981平方米,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7898平方米,办学规模为72个班,提供3240个优质学位,项目工程投资约5亿元。目前学校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计划2024年9月投入使用。
作为顺德“最美校园行动计划”中第一批全新设计理念的学校,校园的设计以岭南书院和自然聚落为原点,力求创造一所园林与田园、书院与聚落、秩序与活力、现代与地域并存的岭南特色校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初级中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乐从初级中学占地64054.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92881平方米,总投资约为4.7亿元,办学规模为54个班,提供2700个学位,是一所全寄宿公办初中。学校是顺德“最美校园行动计划”中第二批项目,学校概念设计以“天文探索”为主题,目前正在深化设计。
据悉,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后,华南师范大学将授权合作办学学校使用“华南师范大学”校名、校徽等相关注册商标,负责合作学校的管理和指导,遴选和委派管理团队,并对合作学校进行管理、支持、服务和督导。
接下来,华南师范大学将充分发挥教师教育优势,整合基础教育资源,派出经验丰富的教育团队,扎实做好学校的内涵建设,“把学校办成以一流教育教学质量为支撑的改革创新示范学校,为顺德区、乐从镇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做更大的贡献。”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剑文说。
目前,乐从正在加快实施佛山新城、顺德北部都会中心“强中心”战略,致力于新一轮的湾区轨道建设。在市、区的大力支持下,乐从积极撬动各方资源,已规划1073亩教育用地,建设8所幼儿园和10所中小学,增加3.8万个优质学位,实现每年1所以上新学校的启用,着力将佛山新城打造为湾区新的教育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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