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广州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445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 9时0分~2023年8月18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非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人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冷冻,未两证合一的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 (七)近五年,被军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的供应商,或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采购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31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 8时30分 - 2023年8月31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 项目名称:某单位机关营区加装电梯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444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汕头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 9时0分~2023年8月17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80.04726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投标函)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投标函)3.4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plap.mil.cn/)网站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函和网站查询截图)3.5投标人不存在《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中所规定的行为的;(提供诚信承诺书)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函)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7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不限选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 9时30分 - 2023年9月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日 9时0分 - 2023年9月1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为做好我区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工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计划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引入专业孵化服务机构,协助开展2023-2024年增城区孵化育成体系提升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增城区孵化育成体系提升项目。
(二)项目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项目预算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
(四)项目征集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二、项目服务内容
协助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做好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工作,提供孵化载体政策推广、走访调研、资源对接、专题培训、培育辅导等服务,主要包括:
(一)宣传推广:协助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侨梦苑)孵化载体政策宣讲和推广活动。
(二)走访调研:协助走访和调研增城区的各类孵化载体,摸清家底,挖掘新园区。
(三)资源对接:协助增城区孵化载体与区外运营机构开展运营合作;将区外国家级孵化载体运营机构资源导入增城区。
(四)专题培训:协助举办孵化载体运营、管理人员、园区招商等专题培训活动。
(五)发动、征集和辅导侨梦苑分园的认定。
(六)发动、征集和辅导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培育单位的认定和备案。
(七)发动、征集、辅导省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国际化粤港澳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的认定。
(八)发动、征集、辅导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和备案。
(九)向增城区引荐项目,推动一批高成长创新型“硬科技”项目在增城区注册落地。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方在服务执行期内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中至少两名企业管理层),并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
(二)服务方必须做好内部保密工作,对在服务期间获得的企业数据履行保密义务。
(三)服务方在提供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过程中,应在服务开始前,获得企业同意接受服务的确认。
(四)服务方在开展服务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过程材料的确认和收集。
四、项目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需提供的材料
参选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单位综合概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
(三)资格声明函。
(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五)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六)近五年以来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
(七)报价书(见附件)。
六、报送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一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于8月18日18:00前寄或送至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合规划科(监察室),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大道2号2楼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13室。
收件人:钟 杰。
联系电话:020-32893282、13560189110。
七、确定中标单位
在确认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将组织内部评审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服务单位,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一)遴选原则。评审工作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着重考察供应商承担项目的资质条件、规模实力、项目经验、工作方案响应情况、报价及信用记录等情况,对每家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则本次采购活动取消。
(二)中标通知。由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八、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商应在收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的中标通知书半个月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有关说明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对本公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价书.docx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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