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日落航班 感受广式浪漫
暑运首月水上公交客运量环比增长9%
随着暑假期间广州人流不断积聚,出行客流持续高位运行。其中,暑运第一个月,铁路、机场客流均创下近年新高。不仅如此,市内交通方面,除了地铁出行火热,水上公交也连连刷新客流破纪录,暑运第一个月客运量环比增长9%。更有市民游客“掐点”登船,搭乘“日落航班”,感受一场2元的广式浪漫。
水上公交
“2元就能‘买’到的快乐,值得来体验!”在天字码头,排队等候登船的游客王小姐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民日常通勤需求及旅游观光出行意愿提升,促使水上公交客运量持续走高。7月1日进入暑运以来,水上公交迎来了客流高峰,到目前完成客运量近110万人次,较上月增长了9%,同比去年增长了27%,全面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为做好水上公交暑运期间运营保障工作,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运力保障及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密切留意各水巴线路客流增长情况,及时调增航班疏运高峰客流,根据码头客流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值班人员,确保良好的水上运输秩序。”客轮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称。
不仅如此,近日,2元的“广式浪漫”在一些社交平台上“火出圈”,其所指的正是在傍晚时分搭乘水上公交欣赏一场落日余晖。“2元就能看到如此美景非常值得!”罗先生特意选择了搭乘S11(海心沙至中大)航线上于17点30分发班的收班船。除了这趟航班外,S02B(天字至中大)航线的收班船(17:45发班)也同样被誉为“日落航班”。
起初,水上公交是为了摆渡珠江两岸居民,以船为线,串起两岸往来。现在,随着交通网络的逐步完善,珠江上一座座桥梁飞架两岸、一条条隧道穿江而过,水上公交的摆渡作用有所削弱。然而,越来越多的市民游客将水上公交视为“平替版”珠江游,这种交通方式也再次焕发出新生机。
记者了解到,S02B(天字至中大)、S11(海心沙至中大)两条航线以及黄埔的S10(鱼珠-长洲)航线深受观光游客喜爱,游客可以用一天的时间坐完三条航线,感受“老广州”到“新广州”的变化。暑运第一个月,S02B(天字至中大)航线、S11(海心沙至中大)2条航线在旅游观光的带动下,客流量同比分别增长450%和390%,环比分别增长82%和89%。
与此同时,为了让市民游客在搭乘水上公交时有更好的出行体验,客轮公司开展了水上公交航线的整体提升设计,通过挖掘、联动历史文化资源、巩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差异化IP主题水上公交,提升服务品质。据悉,目前已经完成了S04(西堤-鳌洲)航线“再现十三行”、S08(省总-堑口)航线“红色工运之旅”、S10(鱼珠-长洲)“珠江国际慢岛”主题化升级,市民乘客在搭乘主题航线过程中,进一步读懂广州。
芦苞镇召开违建快查快处机制和违建整治工作培训会议
8月2日下午,芦苞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组违建快查快处机制和违建整治工作专题学习会,强调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体制,落实违法建设“快查快处”工作机制化,实现违建治理的新突破。
会议邀请了三水区城管执法局法规案审股股长梁小燕解读《佛山市三水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引》《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违法建设快查快处工作指导意见》、执法监督一股副股长杨尚明解读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此次培训授课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指导性强,为芦苞镇违建治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执法依据和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为后续违建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芦苞镇党委书记徐昕强调,违法建设治理对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是直接关系百姓居住品质的民生大事。各部门要拿出敢于动真碰硬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加强违建治理研究,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建设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技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违法建设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城市更新建设和品质提升。
接下来,芦苞镇将创新“一张网格管巡查+一支队伍管执法”新模式,整合执法力量,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从“单打独斗”变成“握指成拳”,实现整治力量最大化,依托基层全科网格开展精细化巡查,进一步强化快查快处机制的落实,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打击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近日,广州海珠区河长办与海珠区法院举行协作共建联签仪式,签署《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涉生态环境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共建协议》,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全面构筑起水生态环境法治防护网,为强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率先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模式
2018年,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1+18+N”河湖警长制度,即1个区级河湖总警长、18个街道河湖警长及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治安民警、刑侦民警等多个警种人员。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河湖警长制联动方案》,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区级河湖总警长”,由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街级区域河湖警长”,构建了“河湖长+河湖警长”联勤联动、齐抓共治工作模式。建立河湖警长制以来,累计侦破涉水典型案件7宗,刑拘13人,逮捕10人,行政拘留3人,严厉打击和震慑了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各道市总河令、河湖“清四乱”、打击非法洗砂洗泥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打开了河湖长与河湖警长依法联动统筹治污的工作新局面。
积极践行“河湖长+检察长”模式
2020年,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建立了“双员”互聘工作机制,通过工作协同、业务联动,形成治水工作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协作,今年5月,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揭牌成立“水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官办公室”。这是全市首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细分领域检察官办公室,是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向专业化、专门化纵深发展,向一线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的创新举措,也是海珠区创新河湖管理模式,强化水生态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互动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依法联动履职,办理了一批涉及非法排水、非法排污污染河湖水生态环境、影响河湖行洪安全以及群众水安全的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
创新推行“河湖长+法官”模式
区河长办与区法院此次签署的涉生态环境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共建协议明确,在前期开展案件强制执行的协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两部门的资源力量,更加突出预防和调解,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共用、纠纷共调”的联动联调机制,在纠纷分流引导、诉前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审查、线上线下联动、普法宣传互助、定期调研交流等七大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发生,及时制止和惩戒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忍破坏”的爱水护水氛围,为提升海珠区宜居品质和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全面建立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对推动海珠区执法、司法保护协作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海珠区河长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广州市海珠区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一体推进河湖执法和监督检查,为优化提升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海珠区河长办将与公检法部门以签署共建协议为契机,坚持依法治水、开门治水,以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执法协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涉水合法权益,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生态底色,不断擦亮水美海珠生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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