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补充及变更公告03号
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补充及变更公告03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235)于2023年08月0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因项目需要,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补充及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1增加: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结算,单价执行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原文: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现修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1.1的第(2)条原文: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否 。现修改为: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经财政审定的预算书执行的当月信息价为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条原文: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费的30%作为建安工程预付款。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费的10%作为建安工程预付款。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原文: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施工单位进场 7 天后,申请预付合同价款 30%作为启动资金(预付款抵扣详见本章12.2.1款 ),然后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可按工程量价款申请进度款,完工后可申请支付至合同价款 85%,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合同价款余下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两年申请支付。现修改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进度款(预付款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前三期平均扣回,直至全部扣回为止),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 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 28 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本公告有冲突,以此相应变更。若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
日期:2023年8月4日
- 项目名称: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433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5日 0时0分~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II标段:否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V标段: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II标段:20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V标段: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II标段:3040.130075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V标段:3220.531989
- 投标人资格条件: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II标段:详见招标公告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V标段: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II标段:详见招标公告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二期装饰工程IV标段: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 8时45分 - 2023年8月28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广州空港实验中学新建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437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5日 0时0分~2023年8月25日 10时1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795.1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生产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生产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25日 11时15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5日 10时1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25日 10时1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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