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0402ZB23
项目名称: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84,625.3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84,625.3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84,625.3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财务状况报告: 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要求: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本项目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http://www.chancheng.gov.cn/zumiao/)及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祖庙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朝安北路
联系方式:0757-8232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宝南路13号二座十一层1102室
联系方式:0757-86305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7-86305433
佛山市养老养生健康产业园项目(佛山市佛罗公路35、37号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征收范围内的清拆项目招标文件(2023073102).pdf
住桂城很贴心!
住房补贴条件又放宽啦!
佛山户籍居民、新市民家庭
每月最高可领租房补贴1140元
单身人士、孤儿可独立申请
物业、公车司机、辅警等群体
仅需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
有补贴,无错过!
符合条件的桂城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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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为申请对象?
佛山市户籍家庭或个人、新市民家庭或个人。
每月能领取多少补贴?
补贴面积为:1人补30㎡、2人补45㎡、3人及以上家庭补60㎡。
举例:
佛山市户籍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最多领取金额为1人570元、2人855元、3人及以上家庭1140元;
新市民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最多领取金额为1人342元、2人513元、3人及以上家庭684元。
有什么申请条件?
佛山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以下情况除外:
(1)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长期同住且能提供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本市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子女户籍因就学迁出本市且尚未毕业,或毕业后与申请人长期同住且能提供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本市长期居住佐证材料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配偶或子女户籍因服兵役迁出本市的,服役期间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海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为佛山市内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拥有汽车的,汽车价值需低于15万元或折旧不高于15万元(每年按8%折旧计算),且数量不得超过1台;
(4)在佛山市内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及现自有住房建筑总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不含本数)。
3.在桂城街道有正规合法的房屋租赁行为。
4.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告失踪等)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孤儿,也可以独立申请。
新市民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在佛山市有稳定工作,持本区居住证,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或以上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申请人为本市个体工商户的,应取得营业执照;
2.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3.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海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为佛山市内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拥有汽车的,汽车价值需低于15万元或折旧不高于15万元(每年按8%折旧计算),且数量不得超过1台;
(4)在佛山市内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申请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或者5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申请租赁补贴的,仅需申请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5.在桂城街道有正规合法的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时也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6.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告失踪等)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孤儿,也可以独立申请。
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佛山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证明,丧偶的若户口簿上没有相关证明需提交丧偶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失业证明可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失业证、村居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及其他材料;灵活就业的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机读资料、年收入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机读资料、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表;
4.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公交司机以及环卫工人等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物业、停车位的提供租赁合同);
6.户籍在佛山市村(居)委会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交《个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红查询证明》;
7.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房屋权属佐证材料:(A/B二选一)
A:房东和租户身份证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复印件;
B:流管出具的出租房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权属人不一致时,需提供权属人的委托资料。)
9.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折/卡)(申请人手抄账号并注明开户分行);
10.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长期同住的提供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本市长期居住佐证材料。
新市民家庭或个人
1.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异证明,丧偶的若户口簿上没有相关证明需提交丧偶证明);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含奖金、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失业证明可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失业证、村居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及其他材料;灵活就业的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机读资料、年收入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机读资料、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表;
4.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公交司机以及环卫工人等提供相关证明;
5.申请人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
6.申请人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或者5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的社保证明(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提交在本市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
7.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车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拥有住宅、商业物业、停车位的提供租赁合同);
8.户籍在佛山市村(居)委会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交《个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红查询证明》;
9.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0.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南海区居住证,共同申请人也需提供佛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可以反映其在本市长期居住的佐证材料(租赁合同房屋地址应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地址一致);
11.房屋权属佐证材料:(A/B二选一)
A:房东和租户身份证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复印件;
B:流管出具的出租房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1.居住证地址与租赁合同地址一致的无需提供房屋权属佐证材料;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权属人不一致时,需提供权属人的委托资料。)
12.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折/卡)(申请人手抄账号并注明开户分行)。
更多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是住房保障的两种不同形式,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在保家庭不能再增领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同一时期内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已申请领取南海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或南海区城镇(农村)住房困难低保家庭租赁补贴的市民,不能再领取本方案的租赁补贴;
2.新市民家庭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时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与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时间累计计算),保障期限届满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申请人在本区从事环卫、公共交通等特殊艰苦岗位工作的除外。
本方案由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申领地址: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从即日起可携带资料到其承租住房所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桂城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81813503、86796620 。
符合条件的桂城街坊
快准备材料申请啦
一、总体情况预测
预计8月内有3次臭氧污染过程,污染时段为上旬前期、中旬前中期和下旬中期。
二、扩散条件预报
预计8月上旬前期低层风场较弱,扩散条件一般到不利;上旬中期到后期受西南偏西气流和降雨影响,扩散条件一般;中旬前期降雨减弱,日照明显,伴随高温天气,扩散条件一般到不利;中旬中期降雨增加,有中雨,扩散条件一般;中旬后期到下旬前期,降雨明显,扩散条件有利到一般;下旬中期降雨减弱,气温回升,扩散条件一般到不利,下旬后期再转明显降雨,扩散条件有利到一般。
三、未来十天空气质量潜势预报
8月1日东南风影响,风力有所减弱,多云,有雷阵雨,预计全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8h。
8月2日-3日弱的反气旋环流和偏北风场影响,多云,有雷阵雨,预计全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部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O3-8h。
8月4日-6日低层转西南偏西气流影响,多云,有雷阵雨,预计全市空气质量为良,首要污染物为O3-8h。
8月7日-10日热带辐合带活跃,雷雨趋于频繁,预计全市空气质量为良,首要污染物为O3-8h。
备注:受气象预报不确定性影响,具体空气质量形势有待临近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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