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补充公告
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235]日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编号JG2023-4235]于2023年08月0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和网站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内容变更如下: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日程根据招标文件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州市潭头镇山脚小学
日期:2023年08月01日
增江街初溪村87.736亩政府储备地平整工程补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单位:
增江街初溪村87.736亩政府储备地平整工程[JG2023-3936]项目于2023年7月2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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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为: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资信(6分)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工程获奖 |
2.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4分,最高得2.4分。 注: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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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5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行业协会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1.2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4年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行业协会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0.6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年或以下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行业协会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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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0.9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得0.06分;本项最高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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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项目负责人 |
3.5 |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满15年(含15年)以下的,得0.5分。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3.5分,不满足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2.5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0.2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8分;从业经历年限满15年(含15年)以下的,得0.4分。 (3)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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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5 |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0.2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8分;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含15年)或以下的,得0.4分。 (3)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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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2.5 |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得0.1分、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得0.2分。 (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得0.2分,其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含15年)或以下的,得0.2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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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3 |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得0.4 分,其执业资格年限满20年(不含20年)以上的,得0.8分;执业资格年限满20年(含20年)或以下的,得0.4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6分;具有造价类中级职称,得0.3分 (3)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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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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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1)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事厅(局)或人社部门颁发,或人社部门授权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2)从业经历年限以提供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执业资格年限以首次取得该对应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签发时间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另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不计分。(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3年7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免社保的退休证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5)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企业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的,则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唯一施工单位。
(3)提供的类似业绩公示信息须为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数据,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及人员奖项:
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工程奖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工程优质工程奖、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省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省市工程质量奖、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或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及QC类奖项、科技技术类奖项,参建获奖不得分);时间以获奖发证日期为准。(颁发机构若为行业协会的,行业协会需是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工程行业协会,附上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页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的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中相关负责人获得的“质量奖项”具体要求按本条执行。如果获奖证书不能体现相关负责人名字,投标人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担任对应职位完成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体现该人员姓名作为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第三方评价:提供省级或以上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企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中载明的时间为准(行业协会需是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工程行业协会,附上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页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否则不得分。
5、工程研发能力: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盖公章。注:“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利信息查询”)中可查询的专利为准,专利证书须在有效状态且专利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得分。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应文件内容均以本次补充公告的附件资料内容为准。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者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
1、招标公告WORD版
2、GZZB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WORD版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合生(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揭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424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 0时0分~2023年8月8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82.4564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5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中的工程地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且仅指投标人直接与建设单位签定专业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方可(即仅包括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包括施工总承包项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包括子公司、母公司等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关联单位。 (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jzsc.mohurd.gov.cn)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210.76.74.214/Project/)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4)投标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22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2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22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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