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补充公告
孚能科技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编号:JG2023-4128】招标公告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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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9点 |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 |
2 |
(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如发包人取消某单体,则总价按所占预算费用扣减。总价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附件1发布指导价的50%。且最终结算总价不得高于中标总价,结算单价不得高于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附件1发布指导价的5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
(2)本项目如发包人取消某单体,则总价按所占预算费用扣减。总价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附件1发布指导价的50%。且最终结算总价不得高于中标总价,结算单价不得高于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附件1发布指导价的5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地点,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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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第二条第1点(1) |
(1) 本次检测、监测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道路检测、排水工程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防雷检测、环境检测、生活用水水质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以及强夯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及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招标人出具的检测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经三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
(1)本次检测、监测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强夯检测等以及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经批准的检测方案为准。 |
4 |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第5点 |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5 |
招标文件附表二《资格评审表》第9项 审查项目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 |
二、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开投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金鼎广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7月31 日
-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2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 0时0分~2023年8月23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41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办理完成企业信息登记与供应商登记备案。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完成登记备案; 4、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机关官网上一般纳税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5.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5.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人申请声明”中承诺); 5.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南方电网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且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为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5联合体牵头方作为本工程的总负责方,联合体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所有事宜(包括信函、担保、款项支付等)均将通过牵头方传递。 8.6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广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注: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惠州市、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若有香港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 9、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10、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0.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0.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如是联合体,须为负责设计任务方提供):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0.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0.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1、项目负责人资格: 11.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11.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3 人、质量检查员 2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2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①上述证书证明材料,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效);②身份证;③需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2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23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 9时15分 - 2023年8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钟落潭校区实训基地S-2工程建设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424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31日 17时0分~2023年8月24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4.34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4.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31日 17时0分 - 2023年8月24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 8时45分 - 2023年8月24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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