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政府与华南理工大学签署区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力推动白云高质量发展
7月21日,区政府与华南理工大学签署区校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广州关于加强地方与高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动白云高质量发展。
华南理工大学领导章熙春、徐国正、徐向民、吴波、许勇,区领导何镜清、潘志军、刘国华、曾东标出席活动。
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科技产业融合、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科技产业融合方面,双方将在轨道交通、建筑业、绿色化工、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化妆品、激光及等离子体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加快推进“白云美湾华南理工大学国际化妆品研究中心”建设等。人才培养方面,双方鼓励支持在白云区辖内企业、科研机构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探索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探索兼职导师机制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面,根据广州设计之都、广州民营科技园、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等产业平台需求导向,借助华南理工大学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领域资源优势,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和科研团队落户白云,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
区委书记何镜清表示,华南理工大学是国际一流、全国著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无论是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还是人才培养,都有力支撑和引领着华南地区经济发展。希望以本次签约为契机,推动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谋发展、共创双赢。白云区将继续为华南理工大学专家学者、优秀学生及校友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最优良的环境和广阔的科技创新舞台。希望华南理工大学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才引智等方面继续给予白云大力支持,共建共享更多的科研合作平台,汇聚更多的优秀专家人才力量,加强地方与高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力推动白云高质量发展。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章熙春表示,白云区加快推进“一园两城三都四区”重大平台建设,聚力打造“四大枢纽”,高水平打造“六大千亿级”和“六大百亿级”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明显,是广州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最好的区域之一。接下来,华南理工大学将进一步聚焦白云区高质量发展需求,联合白云区内的行业企业,共同开展科研合作科技攻关,加快推进“白云美湾华南理工大学国际化妆品研究中心”建设等,从科技赋能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输送,全方位支撑白云区打造教育强区、科技创新强区和人才强区,促进区校双向赋能、相互成就,在新的起点上打造区校合作共赢的新样板。

7月2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收到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项目用地批复,该项目涉及白云区用地面积39.8315公顷,位于江高镇、白云湖街、石门街、新市街,为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项目。
广清城际连接广州“五主三辅”枢纽布局之首广州站,衔接广州站的广佛肇、广深港、广汕、广湛高铁等多条城际线路,可迅速到达珠三角东西两岸,对构建便捷、完善的珠三角城际网、发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整体效益、加强广州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项目是广清城际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项目用地获批,清远融入广州30分钟经济圈将指日可待。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的铁路建设步疾蹄稳,高铁、普铁、城际等铁路网络越织越密,“轨道上的大湾区”逐渐从蓝图变为现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高度重视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对接协调、加强纵横沟通、解决难点堵点、严格把控质量,高质量高效率落实项目土地资源保障工作,保障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助力广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白云湖站建设效果图
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神山站建设效果图
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白云至广州北段江高站建设效果图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就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出租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圳口坊莫前堂厂房4、圳口坊莫前堂厂房5、圳口坊圳口幼儿园宿舍楼出租项目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竞得者 | 梁庆华 | ||
中标金额 | 26125元/月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元/月) |
1 | 梁庆华 | 26125 | ||
2 | ||||
3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至 2023年08月02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8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