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改造项目、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高中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改造项目、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高中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3-41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9日 0时0分~2023年8月18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958.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 8时45分 - 2023年8月18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8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 8时30分 - 2023年8月18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7月26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同时套开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要求,对深入推进广东整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整改整治工作,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更扎实成效。
检视整改是主题教育的一项重点措施,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抓手。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进一步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巩固拓展了万众一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好局面。当前,主题教育正处于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我们要乘势而上、持续发力,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抓铁有痕的韧劲确保整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问题之所在,就是整改整治之所向。在主题教育中,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有关《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对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部署列出的12个方面内容,深入排查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问题,一条一条列出清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找准找实问题症结和矛盾本质所在,为抓好整改整治提供精准靶向。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真正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才有说服力。对查摆出的问题,要一项一项制定整改措施,能改的马上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对一些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注重上下协同、集合资源要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思路和具体举措,形成合力一体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深入研究规律性,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整改整治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各项任务中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站在新的节点上,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毫不松懈推进主题教育各项重点措施,始终把“学思想”作为主题教育贯穿始终的主线,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见实效;深入推进调查研究,持续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上见实效;坚持真抓实干,持续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上见实效。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必须把整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主题教育的锻造洗礼,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立足岗位作贡献,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全力推进整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日,2023第二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数字政府论坛在北京举办。会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汇编整理的《数字政府蓝皮报告——业务场景视图与先锋实践(2023年)》正式发布,海珠区政务数据局申报的《“四网融合”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新图景》案例,在全国百余个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数字政府业务场景先锋实践》典型案例,成为全国十五强,也是广州市唯一上榜案例。
海珠区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坚持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主线,全力打造“整体协同、运行高效、服务精准、管理科学、治理精细”的海珠数字政府2.0模式,建设“云、数、网、端、视”一体融合的政府运行基础设施支撑。在此基础上,通过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一网共享的“四网融合”打通“数字应用”全场景,推动数字化服务更精细。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电脑端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建设信息复用、材料复用、电子签名、双向快递等功能应用,在全市率先推出500项政务事项“线上湾区通办”,1200多项政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
移动端打造海珠区移动公共服务总门户“珠事通”小程序,覆盖600多项政务事项,全省率先实现130余项人社和医保业务全流程“指尖办”。
自助端布设“政务+金融”一体机、“智慧政务晓屋”等智能终端,实现12省24个地区3万余项政务服务“远程联办”“跨省通办”。
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加快业务互联互通
以“一张网”理念打通区属各部门办公应用业务流程,建设海珠区数字化协同办公平台,集成16大主题功能,上线近280个业务流程,形成全区公务人员的统一工作门户,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的平台化、标准化、协作化。积极融入全省公务应用生态圈,与“粤政易”平台对接联动实现主要办公功能的移动化处理,动动手指即可完成公文流转审批和跟踪督办,并能随时随地发起与全省公务人员的无障碍沟通,从而达到上下联动、政令畅通的目的。
政府治理“一网统管”
赋能智慧城市治理
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把广州塔景区复制到“元宇宙”,打造全市首个智慧城市数字孪生平台——广州塔景区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1972项景区体征指标,对景区内大到地标建筑物,小到城市设施部件,进行全面1:1的3D数字还原。
结合人工智能算法引擎的构建,建立人流承载、交通拥堵、气象等预测预警机制,对城市管理“六乱”及高频不文明行为等智能识别,实现城市运行“一屏感知”、指令“一键触达”。
建设“数字海珠一张图”智慧化平台,将“人、地、物、组织”等基础数据高效落图,以“底图+底数+应用”,做到了“数据治理”向“数图治理”的全面提升。
数据资源“一网共享”
推动资源共享共用
通过“规范制度建设+平台集约思维”,强化数据的统筹归集、统筹管理和统筹应用,形成有效统一的数据治理和监管体系。
在规范制度方面,海珠区出台了全国首份区县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组建起以常务副区长为区首席数据官的“两官一员”数据官队伍,创新提出数源责任“清单化”、数据采集“减量化”、数据管理“集中化”、数据应用“场景化”、数据安全“立体化”、数据要素“市场化”等“六化一体”数据治理新模式,全方位提高数据运营能力。
在平台集约方面,打造“一中心两平台”,分别是政务大数据中心,以及聚焦“经济”“人口”等两大核心关键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壁垒,在全省率先打造经济大数据平台和人口大数据平台两大数据底座,实现10多个部门的数据在平台上融合汇聚,共享数据超100亿条次,赋能各部门经济调节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转型。
接下来,海珠区将继续围绕数字中国战略部署,把“大数据”能力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基础支撑,紧扣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城中村综合改造两项中心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奋力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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