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
项目编号:GDHH202330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7-82285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政府通济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7-823407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招小姐 0757-82285519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GDHH202330G
(二)项目名称: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578600.00元
(四)采购数量: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 |
1项 |
578600.00元 |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资料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采购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附采购文件费交纳凭证)每页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到邮箱(gdhh2022@126.com)进行报名登记,发送后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2、本项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账时注明“GDHH202330G采购文件费”。交纳凭证截图应附在《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中。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31725500121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收到报名登记资料后,项目联系人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邮箱回复是否报名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将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word版。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登记资料并转账到账的时间为准,为避免因转账到账或网络延迟而造成报名登记过时,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报名登记。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成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7.8600万元(人民币)
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禅城区智慧医健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采购文件(2023-7-24发布).pdf
- 项目名称: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前期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405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 0时0分~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最多不超过2家,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的资质以成员单位中资质较低的等级来确定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1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2023年中国健康产业交流合作大会”在医药健康产业热土——佛山云东海召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汪洪滨,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外国专家局局长劳帜红,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紫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终身荣誉会长黄正明等领导和嘉宾出席并致辞,多位院士、专家以及来自佛山和江苏的医院、企业的专家和代表参会,共同探讨健康产业发展的合作新机遇。
与会领导和专家对佛山的健康产业,特别是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佛山在医药教育、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中医药、药品研发与生产等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和良好的基础。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终身荣誉会长黄正明院士对佛山市在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大力发展中药健康产业集群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中医药是大健康产业的一部分,佛山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基础,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吸引了国药集团等企业落户佛山,带动了中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佛山可以从国际化合作和新赛道这两方面发力。”昆翎医药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战略官、谱新生物联合创始人兼联席董事长张丹院士表示,佛山可依托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产业链强大实力,将生物医药产业接轨国际标准,从而走向海外,吸引国际人才,实现全球化发展。同时,佛山可在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赛道方向做文章,创造出其他地方无法复制的全球领先产品,以确保成功走向国际市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汪洪滨则指出,佛山市积极融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引育结合,强基础、聚资源,提升产业动能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佛山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特色发展。他表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佛山市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外国专家局局长劳帜红也表示:“佛山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健康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各分会场中,与会的专家和企业家对佛山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南京鼓楼医院原院长韩光曙认为,佛山在医药产业方面有着很好的基础和发展潜力,并且拥有丰富的优质医疗资源,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因此,佛山应该多加强与更多国内外的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扬子江药业集团所属公司负责人张保华也表示,佛山不仅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雄厚,并且佛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牛犇则表示对佛山健康产业的发展充满信心,认为佛山市近年来针对推动创新药研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希望能继续加强与佛山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江苏爱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CEO吴秋婷也称赞佛山市的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规模近年来不断扩大,产业园区初具规模,产业链出现雏形,表达了对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未来规划发展的认可,希望接下来能持续推动江苏与佛山两地更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人才交流。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周林表示,作为本地企业,佛山市委、市政府对一方制药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优质的营商环境和发展平台。他认为,佛山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和良好的产业基础,有一流的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资源保障。“我们会继续扎根佛山,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周林说。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医院产品总监陶青林则表示,迈瑞一直在推动深圳与佛山医疗器械行业的优势互补,并于今年4月份与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战略合作。未来,双方将继续在医学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国际学术交流、医联体试点等方面探索“产学研医政”五位一体的创新合作机制。
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紫霄在会上介绍,佛山市是大湾区极点城市之一,经济总量排名全省地级市第一,佛山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医药健康产业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增长明显,特色突出。此次大会的召开,将进一步推动佛山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为再造一个新佛山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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