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金融工作局反映(联系电话:83201546)。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出台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佛山现代保险产业集聚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持对象。本办法的扶持对象包括工商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税收缴纳地、统计关系及实际经营地均在禅城区范围内的保险机构、保险服务机构、保险专营机构,以及上述保险行业的人才。
第三条服务宗旨。各部门要坚持服务导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全力支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为保险(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章 扶持内容
第四条 专营机构补贴。积极引进保险专营机构,对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集聚区的保险机构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客服中心、电销中心、研究中心等专营机构最高补贴500万元,具体金额结合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扶持协议。
第五条人才补贴。对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集聚区的保险机构总部、保险专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管理人员(每个公司不超过20人/年),在开业后前五年,每年按照其个人对禅城区的正向绩效成果,给予人才补贴,评定方案由区金融工作局另行制定。开业时间以工商注册在禅城区的起始日为准。
第六条互联网保险补贴。经认定并签订合作协议,对保险机构及保险服务机构将全国互联网保险业务集中到集聚区出单结算且年保费收入超过1亿元的,按照其对禅城区的正向绩效成果,给予互联网保险补贴,具体金额结合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扶持协议。
第七条活动补贴。财政每年安排预算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专业高端保险活动和会议,促进保险行业深化交流合作。对在集聚区举办、经认定的全国性及以上保险活动和会议,给予会务费用50%的补贴,全国性活动和会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次,国际性活动和会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次。
第八条保险产品创新奖。每年聘请专家评选最多10个集聚区保险产品创新奖,对推广该创新产品的项目团队奖励30万元/个。评选方案由区金融工作局另行制定,报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产品保护期。鼓励集聚区内的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建设佛山保险创新产品推广中心,对经认定为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的,给予两年的产品保护期。
第十条保险创新清单。建立起多层次、普惠性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运用保险手段服务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制造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不定期发布《保险产品创新清单》,鼓励通过购买服务、补助、推广等形式积极运用创新保险产品,并优先在集聚区落地,支持打造保险创新运用特色区域。
第十一条鼓励金融行业协会、金融载体及招商中介机构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引荐金融项目落地禅城,成功引荐符合条件的金融项目到禅城区落户的招商引资引荐人,可按照《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1号)申请奖励。
第十二条 加强人才服务。经认定的人才以及达到一定条件的保险机构总部、保险专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管理人员,可以享受市区的人才政策,包括安家补贴、租房补贴、青年公寓、专家公寓、人才子女入学等各类人才政策,具体以市区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中“以上”“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第十四条补贴资金按照属地原则(设立、迁入地),由禅城区、镇(街道)按照税收分成比例承担,其中镇(街道)负担的资金先由区财政统一垫付,再从划拨给各镇(街道)的税收分成款中结算。
第十五条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报区政府审批。对于符合禅城区内其他金融业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活动补贴和保险产品创新奖不受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第十七条 领取专营机构补贴和互联网保险补贴的企业须承诺自领取补贴之日起在禅城区连续经营不低于10年,否则须全额退还所申请的补贴(人才补贴、活动补贴和保险产品创新奖除外)。
第十八条 申报主体在申报、实施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重复申请财政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取消或收回资金,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请本区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申报主体在申报过程中的上述失信行为,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规定方式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在本办法实施期间符合本办法扶持条款规定的事项或项目,但审核和发放资金时间超出本办法有效期的,仍按照本办法规定发放。
附件:1.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名词解释
2.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材料
3.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名词解释
一、保险机构
保险机构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人身和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保险服务机构
包括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科技公司、保险培训公司、保险研究机构等。
三、新设立或禅城区外新迁入
是指依法在禅城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变更完成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式开始运营并缴纳了首笔税金。设立和迁入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设立和迁入时间需在本办法有效期内。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管理人员
保险机构总部、保险专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保险机构班子成员中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
五、正向绩效成果
综合企业或人才在禅城的综合贡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细则另行通知。
附件2
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申报材料
一、专营机构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
2.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3.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如有);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有);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凭证;
6.房产证(自建或购房的提供);
7.房产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租赁的提供);
8.其他补充资料。
二、人才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
2.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任职凭证;
6.纳税凭证材料。
三、互联网保险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
2.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合作协议复印件;
5.纳税凭证材料。
四、活动补贴
1.企业申请报告及承诺书;
2.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关合同;
5.活动照片;
6.付款原始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附件3
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
申请表
申报主体(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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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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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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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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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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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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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扶持 类别 |
□专营机构补贴 □活动补贴 □人才补贴 □互联网保险补贴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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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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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 |
我单位自愿申报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资金,并作出如下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知悉项目全部审核流程;遵守《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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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 经科部门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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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有关部门 审核意见 |
佛禅府办〔2023〕10号(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佛山保险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pdf
项目概况
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2023-003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保安服务 |
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6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直至服务期满,合同履行期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承诺函》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若供应商为保安服务公司的,响应时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且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投标文件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
地 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石湾镇和平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271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0757-86783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小姐
电 话:0757-86783361
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1日
2023-2026年度石湾公园安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72002).zip
7月21日,佛山无缝服装产业创新联合体龙头企业佛山市宝仕龙无缝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裕辉与一品牌文化服装负责人一行到佛山香云纱基地,同佛山市顺德区莨珠记香云纱保护工作室创办人彭晴女士,共同探讨无缝服装新技术新工艺与传统非遗香云纱面料结合,开拓百姓尤其是新生代喜爱的系列服装的市场前景。彭女士是顺德区香云纱染整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师从国家级传承人梁珠。同时是顺德莨珠记香云纱品牌创始人和顺德伦教晴莨业大晒场主理人。
彭女士在传承与创新成果颇丰:1、坚持古法晒莨工艺,做传世精品香云纱。代表作已被广东省博物馆、佛山市博物馆、顺德区博物馆永久收藏:开了香云纱典装品入馆收藏的先河。2、成功探索“香云纱的另一种可能--银云纱”古法制作工艺,代表作入选广东省非遗服饰优秀案例被列入《广东服装年鉴2022》进行广泛宣传推广。3、成功研发出双非遗(香云纱+天然大漆),制作出独特瑰丽的涌云工艺。该作品秉承香云炒的所有优点,又增加了变化莫测的大漆语言,把香云纱面料的美学价值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4、成功创新把棉、麻材质的成衣和各种物品,运用香云纱染整的工艺处理,创作出香云纱潮牌系列,深受年轻新生代的喜爱。
彭女士在与宝仕龙郭总一行亲切交流后,带来访客人到香云纱生产现场参观,让客人对"一炼三蒸十八晒"香云纱染整工艺制作有了初步的了解。香云纱染整技艺--俗称哂莨,是丝绸、薯莨、河泥、草地、阳光、水分等看似毫无关联的元素。与“人”的智慧匠心和手工劳作“天人合一”,演化成为具有灵魂的香云纱。(黄志海)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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